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金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近日,省财政厅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通知,出台科技创新企业首贷贴息政策,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破解科技创新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助力企业加快发展,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贴息贷款总规模200亿元,单户贷款额度最高2000万元。省财政对符合条件的贷款,给予贷款金额年化1%的贴息,贴息期限最长两年,且不超过贷款期限。支持对象为江苏省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
该政策规定,贷款利率不超过贷款发放时适用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0BP。贷款须为首贷,申贷企业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过往无贷款记录,先到先得,用完即止。对于续贷、展期、逾期贷款,自续贷、展期、逾期之日起不再贴息。享受省财政其他贴息政策支持的贷款不重复享受本贴息政策。
为便民惠企,该政策实施免申即享机制,贴息资金先预拨、后结算。省财政厅根据各银行贴息贷款发放情况,将贴息资金分期预拨给各银行,政策到期后统一审核结算。银行在发放贴息贷款时,应与企业在贷款合同中约定,企业享受财政贴息政策期间由省财政贴息1个百分点,并在收息时从省财政厅预拨的贴息资金中直接扣减财政贴息,企业不需要提出申请、不需要垫付财政贴息。
贷款企业可通过省普惠金融发展风险补偿基金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贴息贷款,符合条件的企业在该服务平台登录并注册后,按提示要求进行填报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