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上海市政府发布《上海外资研发中心提升计划》(以下简称《提升计划》),从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加大研发投入、鼓励外资研发中心加强开放创新、优化外资研发中心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流程等九个方面,吸引外资研发中心在上海集聚和提升能级,推动外资高质量发展。
在优化科研物资通关和监管流程方面,《提升计划》提出,支持生物医药领域外资研发中心享受生物医药企业(研发机构)进口研发用物品通关便利。支持外资研发中心暂时进境的研发专用产品、关键设备、测试用车辆等按照规定延长复运出境期限,最长期限可至2年。探索支持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外的外资研发中心开展保税研发。推动长三角海关监管互认,缩短外资研发中心免税进口研发设备境内转移审批时间。
在支持研发数据依法跨境流动方面,《提升计划》提出,加快建立健全数据资源交易流通、跨境传输、安全保护等制度和标准规范。鼓励外资研发中心通过数据安全管理认证,提高数据安全管理能力和水平,形成符合数据安全要求的标准或最佳实践,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安全前提下,提升数据跨境流动的便利性。在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含临港新片区)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依法制定需要纳入管理范围的数据清单和重要数据目录,清单和目录以外的数据出境,不需要申报数据出境安全评估、订立个人信息出境标准合同、通过个人信息保护认证。
(总台记者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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