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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到期再延长:“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 | 报告解读

来源:南方周末

南方周末记者翟星理

责任编辑|钱昊平

中国将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再提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明确这项工作2024年启动。

试点工作早已启动。早在2017年10月,十九大报告就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的原则。此后,中共中央、国务院、农业农村部分别在不同的文件中对试点工作提出新的要求。“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成为多个试点地区的共识。

经过漫长的酝酿和分批试点后,整省试点被国务院列为2024年重点工作。

两年后将出现二轮到期高峰

总体而言,中国农村第一轮土地承包从1983年前后开始,到1997年止,承包期为15年。第二轮土地承包从1997年开始,土地承包期延长30年不变,承包期至2027年。

农业农村部公开信息显示,不同的省份开始实行土地承包的时间不一,有些地区早于1983年。因此,不同省份第一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时间并不相同。

2019年11月,时任中央农办主任、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在国新办举行的一场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第一轮承包工作实际上从1993年就在部分地区到期了。

按照延长承包30年的政策,第二轮承包最早到期的时间是2023年。根据农业农村部信息,从全国来看,第二轮承包到期的高峰期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

在这一背景下,2017年10月召开的十九大在报告中明确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下称“意见”),明确了“两不变、一稳定”的原则:保持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制度长久不变,保持农户依法承包集体土地的基本权利长久不变,保持农户承包地稳定。

意见还明确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这在当时备受舆论关注。

此后,到期延长承包试点工作明显提速。

2023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要求研究制定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2024年的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提出,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整省试点。

至此,试点工作已经酝酿六年多,中央的谨慎态度可见一斑。

“对土地问题大家反映比较强烈的,比如说人变多了,土地变少了,这个该怎么办?不能打乱重分。”中国农业大学农民问题研究所所长朱启臻对南方周末记者分析,土地承包问题牵一发动全身,事关“三农”的基本稳定。

“大稳定、小调整”

综合梳理不同时期的文件,试点工作经历了从整县试点到整省试点的变化。

2019年2月印发的通知就要求选择20个左右的县级单位先行先试。

2020年3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正式出台省级试点方案,要求当年内在青神县、什邡市、苍溪县启动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省级先行试点。原则上,前述三县(市)先行试点在2021年底前完成。

2022年4月,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又确定全国27个试点县(市、区)。

不过,农业农村系统目前并无公开信息显示整县试点和整省试点的试点单位具体包括哪些。

而根据各地政府公开信息,2019年至今,至少有四川、河北、吉林、湖南四个省整省试点,辽宁省丹东市振安区、安徽省马鞍山市和县、广西南宁邕宁区、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河南省济源市(县级市)整县试点。

横向比较各地试点方案,几乎所有的省、县(区)、镇、村试点单位都明文提出“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试点原则。

根据四川的省级试点方案,四川的整体试点思路是“大稳定、小调整”,并且提倡“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

“土地数量是固定的,而人口数量每时每刻都在变化。”在朱启臻看来,以家庭作为基本单元,“是农业的基本特点所决定的一个必然规律”,因此中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以家庭为单位承包土地,而不是以人口为单位。

责任编辑:刘光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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