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基地、优势团队和重点方向,增强原始创新能力。
今年基础研究、科技人才评价制度有哪些重点部署?
国务院总理李强5日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加快推动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充分发挥新型举国体制优势,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强化基础研究系统布局,长期稳定支持一批创新基地、优势团队和重点方向,增强原始创新能力。加快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深化科技评价、科技奖励、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制度改革,健全“揭榜挂帅”机制。
作为整个科学技术体系的源头,基础研究也是突破核心技术问题的根源所在。
国家统计局日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23年全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33278亿元,比上年增长8.1%,与国内生产总值之比为2.64%,其中基础研究经费2212亿元,比上年增长9.3%,占R&D经费支出比重为6.65%。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共资助5.25万个项目。
作为资助我国基础研究的主要渠道之一,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已形成了包括多种项目类型的资助格局。就在不久前举行的基础研究科学家座谈会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任窦贤康在会上表示,今年,将启动实施一批新的人才项目改革举措,包括构建对优秀人才的长周期稳定资助机制等。他说,科学基金改革将继续鼓励自由探索,保持自主选题类项目资助规模占比总体稳定,保障科研人员能够自主命题开展前沿探索。
科技人才作为科技创新活动中的主力军,如何激发该群体的内驱力是关键。不管是职称评比还是项目申请,以往对科研人员的评价多与量化指标强相关。
深圳医学科学院院长、中国科学院院士颜宁在上述基础研究科学家座谈会表示,激发科研人员的内驱力,就要给大家充分的自由,让他们不被事务性的工作打扰,建立科研经费包干制,给予科研人员更大的自由度和决策权。资助机构应长周期、滚动式地支持,依托单位应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尽可能创造“科研无忧”的环境。做“顶天立地”的科研,还需要避免科研评估“一刀切”,防止人才“帽子”异化。针对基础研究和转化研究,应分类制定人员考核机制和绩效评估机制,用不同的评价体系衡量成果产出,尽量避免科研过度功利化。
近年来,关于科技人才的评价体系改革的进度提速。特别是2022年9月,科技部会同教育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选择教育部、工信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卫健委、中国科学院等部门所属的21家高校院所和上海、山东、湖北、四川、深圳、南京等6个地方开展试点。
日前举行的山东省科技人才评价综合改革试点启动会上,山东作为全国6个试点地方之一,改革试点方案已获科技部批复,现正式启动试点。前不久四川也公布了《四川省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提出开展为期2年的科技人才评价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探索建立符合不同创新活动类型的人才评价体系。
科技部有关司局负责人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科技人才评价具有“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是人才发展的基础性制度,对充分激发科研人员创新活力至关重要。
该负责人介绍,《关于开展科技人才评价改革试点的工作方案》试点单位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符合不同科技创新活动类型的评价模式。例如,中国科学院物理研究所在各类评价活动中,不数文章、不看影响因子、不看经费数量,强调成果质量和价值,对新入所研究人员,6年内不需要接受任何考核,工资为年薪制,并为其配备充足的启动经费和团队支持。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