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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靶向监督 纠治乡村振兴领域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不久前,东兰县水利局岑某丛等11人因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该县三石镇纳合村弄友屯、王福屯、牙马屯等10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未按要求建设即通过验收,该县水利局多结算工程款12.69万元。随后,岑某丛等11名责任人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是党中央着眼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作出的战略部署,需要以严明的纪律和过硬的作风作保障。近年来,河池市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深入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采取专项监督、小切口监督、调研暗访等方式强化监督检查,推动问题整改,助力乡村振兴。

该市纪委监委持之以恒抓实抓好整治乡村振兴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聚焦重点工程项目建设、集体资源资产资金流转以及服务群众工作作风等强化监督。为增强监督合力,统筹“室组地”力量,成立监督检查组。各监督检查组采取直奔一线、直击现场等方式,认真查找各级各部门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中存在的政策不落实、措施不到位、帮扶不持续不精准、产业发展不力、资金拨付不及时等方面的问题,以及“蝇贪”“蚁腐”严重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问题,对该市乡村振兴现状全面了解,着力发现问题、推动整改。

做好案件查处“后半篇文章”也很关键。该市纪委监委对乡村振兴领域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挖根源、找准症结,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充分运用身边人身边事开展警示教育。2023年至今,全市共通报曝光查处乡村振兴领域典型案例19起71人。

各县(区)纪委监委精选专项整治开展以来查处的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在本县(区)范围内进行通报,同时对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层次剖析,找准案件背后的作风和腐败问题,深挖根源和漏洞,推动清除监管盲区、补足治理短板问题,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都安县纪委监委建立“制定一个整治方案、排查一批问题线索、解决一批突出问题、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公布一批整治成果”的工作机制,统筹推进案件查办和问题分析,既严肃查处案件,又结合案件性质特点“解剖麻雀”。(河池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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