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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故事|移动的公示碑

“盲目信任施工单位,验收走马观花,没有把握好职责赋予的最后一道关,我愧对组织和群众的信任……”日前,兴安县水利局人饮办主任周某钧向组织作出深刻检讨,表示将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此前,兴安县纪委监委专项督查组对全县乡村振兴衔接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在漠川乡庄子村委走访时,村民老李提到的一块会移动的公示碑引起了督查组的注意。

据老李反映,2023年8月,一块2023年农村供水保障项目公示碑突然出现在庄子村委庄子田自然村筹资新建的过滤池旁,在村民发现并议论纷纷时,这块石碑又突然被移到了离原址700米左右的S501省道高架桥下。

督查组通过走访发现,庄子田自然村并没有实施农村饮水保障项目,那这块移动的公示碑是怎么回事呢?

随后,督查组来到项目业主单位——兴安县水利局展开调查,经核实,该局2023年初在漠川乡庄子村委李家湾、大角坵、井边、马路塘等自然村实施了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公示碑之所以被移动,是负责安装的工人弄错了项目实施地,错将公示碑安装到了庄子田自然村的过滤池旁。

移动公示碑的问题弄清楚了,但督查组在查看该项目台账资料时,却发现该项目《竣工结算书》里列出了4座拦水坝的费用。

在公示碑附近实地走访时并未看见这4座拦水坝,拦水坝建在了何处,难道也建错了地?带着疑问,督查组进一步进行调查取证,经核实由于这4座拦水坝的修建地在深山水源处,项目施工单位考虑到交通不便,运送材料成本高,就没有修建这4座拦水坝。

未实际修建的拦水坝是如何通过业主单位组织的项目验收?负责审核《竣工结算书》的同志是否认真进行了核实?督查组立即询问该项目验收组成员。

“我们按程序进行了实地走访查看,经核实后才通过了项目验收……”一开始,周某钧还声称是按照正常程序验收和审核的,4座拦水坝完成了修建,但当督查组出示本应修建拦水坝却未建的现场图片后,周某某无力再狡辩,很快就如实交代了未实地验收项目的事实。

原来,在对庄子村委农村供水保障项目进行验收当天,由于天色已晚,周某钧等人为图方便只验收了项目中横井、过滤池等修建情况,对修建在深山处的拦水坝等建设内容,只听信了施工方的一面之词,未到现场验收就直接在《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竣工结算书》等材料上签了字,最终致使未建的拦水坝工程款也被支付给了施工单位。

最后,周某钧等其他三名验收组成员分别被给予政务警告处分,被虚领的拦水坝工程款也已全部追回。

针对该案暴露出来的问题,兴安县纪委监委对2023年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实施项目开展全面排查,严肃查处项目验收走过场、做选择、搞变通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严肃问责促进干部转变作风。(兴安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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