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徽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原主任张斌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私自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并违规报销差旅费问题。2016年至2021年,张斌以外出培训考察等为由,长期占用下属企业车辆,并在下属企业报销产生的费用。2016年,张斌在参加完全省供销社系统相关会议之后,私自改变公务行程,前往青海湖景区旅游,并违规报销差旅费。张斌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8月,张斌受到留党察看二年、政务撤职处分,降为四级主任科员。
2.康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原主任李克明违规收受购物卡和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9年至2023年,李克明多次收受私营企业主所送的购物卡、礼金和高档烟酒等,并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李克明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3年12月,李克明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礼县白关镇四级主任科员郭亚军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至2018年,郭亚军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土特产品,并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23年5月,郭亚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