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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故事丨账外运行的合作社资金

“这个专业合作社2019年7月就成立了,账目上为什么找不到相关的收入与支出明细?”一次常规巡察中,十五届岑溪市委第三轮巡察第二巡察组发现该市安平镇一合作社存在账目不明问题。

原来,在2019年7月,岑溪市安平镇同心村、成美村等八个村民合作社使用村集体资金,共同出资成立了岑溪市安平镇某养殖业专业合作社,并由该镇同心村委副主任龙某担任该合作社副董事长,负责合作社的财务收支管理,但巡察组在查阅资料时发现该合作社银行账户多年来没有任何相关收支明细。

“确实不对劲!账目不清不楚,收支不明不白不公开,难保其中不会有什么猫腻。”在查阅资料时,巡察组重点关注这个问题,表示要把这个事情搞清楚。

“合作社收入如何?支出主要在哪一些方面?”巡察组工作人员找到财务负责人龙某了解情况。

“这几年收入有32118元,支出9655元主要是用于村民误工补助、蜂箱等工具的购买等。”说着,龙某翻找出自己的记账本。巡察组工作人员接过账本一看,只见上面简略地记录着十几条收入和支出条目。

“那这些钱怎么保管?收入、支出有没有经过合作社银行账户?”巡察组工作人员问道。

“因为觉得去镇上不方便,加上担心钱存入了对公账户,使用审批手续繁杂,这些钱就由我单独保管,专门买了这本记账的笔记本,自己记录收入、支出情况……”龙某支吾着跟巡察组解释。

“不经过银行,没有流水明细,那谁来监督你呢?”工作人员追问。

“这……也没多少钱……”

“但是这就已经违反了相关财务规定,集体资金不是个人的‘私房钱’,不能图方便就把资金留在个人手中,虽然资金使用需要审批,但可以让集体资金使用更规范、更透明,这既是对村民负责,也是对自己负责。”巡察组工作人员教育道。

在了解整个事情后,巡察组找准问题根源,对龙某现场进行了批评教育,强调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相关要求,厘清合作社资金管理误区。随后,龙某将剩余资金存入合作社银行账户。

根据发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管理不规范问题,巡察组及时梳理出问题清单向安平镇党委进行反馈,要求该镇党委举一反三、立行立改,督促镇财政所加强对全镇范围内“三资”管理的培训,避免坐收坐支、公款私存等违纪行为,确保资金规范化管理。同时,将相关问题线索转交市纪委监委核实,防止因管理不规范、监管不到位产生的集体资金流失、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

2023年11月,龙某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持续多年没有及时将合作社的收入存入该合作社银行账户并在账外运行,违反了相关财务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群众利益无小事。”岑溪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农村集体资金是为村里办事的‘钱袋子’,是群众关注的热点、焦点,也是我们巡察需要关注的重点,巡察工作既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又要推动解决问题,促进发展。(岑溪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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