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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非法违法生产建设是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罪魁祸首

来源:央视网

央视网消息:2月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相关负责人就日前印发的《关于防范遏制矿山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硬措施》进行解读,并答记者问。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副局长张瑞庭介绍,此次印发的《硬措施》直击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突出问题、严重短板,对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责任,认真排查隐患,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近年来矿山重特大事故暴露出的安全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整治质量不高、从业人员安全素养不够等突出问题,直奔主题、直面问题,直击要害、紧抓关键。

二是坚持标本兼治,既强调重典治乱,对“打非治违”、科技赋能、事故查处等方面做出明确部署,又注重加强基层基础,从动态致灾因素普查、灾害治理、风险管控、隐患排查、现场管理、安全培训、应急准备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着力推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是坚持系统施治,强化系统观念,从警示教育、服务指导、举报奖励、媒体曝光、执法检查、联合惩戒、行刑衔接等多个方面共同发力,着力构建“不敢违”“不能违”“不想违”的体制机制。

四是坚持失职追责,突出“责任”二字,进一步明确企业实际控制人、部门监管人员、属地政府的安全责任,强化追责问责情形,全链条发力,以责任到位推动安全制度措施到位,全面筑牢安全生产严密防线。

张瑞庭表示,属地领导责任、行业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是相互联系的一个整体,不能割裂开来。《硬措施》开篇就提出一体压实各级矿山安全生产责任,每一条都有追责要求,这是“硬”的具体体现。

《硬措施》明确,矿山企业实际控制人必须到现场了解真实情况、履行法定职责,对安全管理责任不落实、冒险组织作业等造成事故或者瞒报谎报事故的,依法从严从重处理处罚,按照“谁投资、谁受益、谁负责”追责。在部门责任落实上,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严格落实“谁检查、谁签名、谁负责”。

《硬措施》强调,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要当好地方党委政府矿山安全的“吹哨人”,发现矿山存在安全重大问题和重大隐患,及时向当地主要负责同志通报移办,推动当地协调解决;对矿山安全问题久拖不决或对整改函、建议函不落实不反馈的地方政府,必须严肃约谈主要负责人并通报上一级党委政府。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煤矿安全监察司负责人史宝中表示,非法违法生产建设是造成重特大事故的罪魁祸首。去年各级矿山安全监管监察部门通过开展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查处煤矿重大隐患2269条、非煤矿山重大隐患1.21万条,同比分别增加51.3%、203%,着力消除了一批重大隐患、严惩了一批违法行为。但从近段时期矿山重大事故暴露的问题看,重大事故隐患存量依然较多,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依然多发。2024年,有关部门将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以落实《硬措施》为主线,持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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