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杨煜每经实习记者于怡朗每经编辑梁枭
近期,河北省唐山市迁西县马树山一案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从马树山因举报当地领导干部而被逮捕、起诉,到最高人民检察院介入,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在不到半个月的时间里,马树山一案快速反转。
1月21日,《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来到马树山家中,见到了这位卷入舆论风波的老人。简短的谈话中,无论是马树山本人,还是他的家人,提到最多的词便是“相信”:相信法律、相信组织、相信国家。
马树山: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马树山一案发生于2023年12月。当时,迁西县委办公室向迁西县公安局报警,称收到多封举报县委书记李贵富及县委组织部部长郑艳华问题的信件,这些信件反映的问题“无事实依据”。12月9日,年逾75岁的举报者马树山被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23年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8天之后,即2023年12月28日,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迁西县检察院指控马树山的罪名已增加到两项:诬告陷害罪和诽谤罪。
该案随后引起最高检高度重视,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1月15日,迁西县人民法院准许马树山取保候审。失去自由近40天后,马树山终于回到家中。
以下为每经记者(简称NBD)与马树山的对话(有删节)。
NBD:您为什么坚持要做这件事?
马树山:都是反映当地领导干部的一些问题,没有个人私事。也是为了迁西发展和老百姓。
当时我直接是越级上访省委,没跟当地沟通,按组织程序应该沟通,但是这个书记是(唐山)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我只有越级上访。
NBD:您在举报后经历了哪些事?
马树山:我在看守所吃得饱睡得着。我代表老百姓,没有代表我个人。
1月13日,(唐山)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来广普,亲自到那儿看我。他说:“老马,你身体咋样?”
我腰椎间盘突出,20多年了,睡热炕没事,不疼,在那凉炕肯定特别疼。第二,严重皮疹,在家炕热没事。第三个,我在北京住院,差点没(熬)过去,得了个心肌梗(塞)。
说实话,委屈无所谓。我没少挨陷害,我知道被陷害的滋味、苦头。我不为别的,就是实事求是。必须得善良,(好的)品质、品行才能推动发展,(这是)第一位的。
NBD:在经历这件事后,对您个人有什么影响?
马树山(停顿良久):法律是公正的,相信党组织。
NBD:您下一步有什么打算吗?
马树山:我没有,看组织。相信法律是公正的,相信组织。
律师解读:加强制度建设防范类似情况发生
在马树山离开的日子里,他家人的生活又有哪些改变?
记者找到了正在忙碌工作中的马树山女儿,但她婉拒了记者的采访。“因为现在老爷子也出来了,还是那句话,我们也不需要咋这咋这了,都没必要了”。旁边,一位自称马树山家属的男士说:“无罪释放就中了,剩下别的事我们也管不了,也不管。”
马树山女儿表示,已经有很多人找过他们,但“我们不需要帮助”,相信国家最后会给一个公平合理的交代。
实际上,马树山一案不仅在社会层面引起热议,也引发了法律界的广泛讨论。
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在近日的座谈会上特别提到马树山一案,他表示,检察机关履职办案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案、公正司法,必须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决不能出现没有犯罪事实予以逮捕、起诉的案件。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周小羊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当事人进行相关检举,即使真的是检举失实,但不是故意诬陷,而是揭露失实,(这种情况)刑法明确规定不适用诬告陷害罪这一罪名。此外,马树山是寄出信件,是在一个合理限度内的监督和检举,也不符合情节严重这个构成要件。
周小羊表示,这一案件在推进过程中确实存在不符合常规的地方。一是从刑拘到逮捕、到移送审查起诉、到移送法院,期间速度特别快。“如果说真的是案件定性没有异议,要快速打击,那当然可以缩短周期。但是在这个案件当中,就我常年从事刑事辩护(的经验)来看,这个速度是非常之快的。”此外,马树山本人年龄已经达到75岁。像这样的案件,即使真的构成犯罪,在推进过程中也完全不必要逮捕,是可以取保候审的。
周小羊建议,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因为掌握权力,站在风口上必然要面对监督,也当然要保持相当的克制和谦卑,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除非有人真的到网络上恶意传播,捏造事实、抹黑,在这种情况之下,也必须依法依规来处理和打击。“这种打击要非常审慎,因为稍不留神,就会使得正常的舆论监督寸步难行。”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勇辉律师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建议,要避免类似情况发生,一方面,应在避免相关人员违法干预司法活动上进一步加强制度建设,另一方面,也要从制度上进一步保证司法机关能够按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其司法权力。此外,从司法机关内部来讲,如何既保证办案机关本身对案件质量的把控,又避免办案人员因“长官意志”而不顾法律,这也是需要考虑的地方。
封面图片来源:每日经济新闻赵悦摄(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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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问“老干部举报县领导事件”:何时启动调查被举报人?(顶端新闻)
河北省75岁退休老干部马树山因举报县委书记被逮捕并起诉,后以“不存在犯罪事实”为由撤诉一事,持续引起舆论发酵。
马树山被无罪释放,被举报的迁西县委书记李贵富等人是否会启动调查?逮捕起诉马树山一事是否存在违纪违法?如何追责?调查结果是否会公开透明?一系列问题仍待解。
顶端新闻1月19日致电唐山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称,被举报人李贵富是省管干部,需联系上一级纪检部门。记者联系上河北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稍后回电答复。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应。
[案情回顾:老干部举报县委书记被逮捕并起诉,最高检指令撤诉并严肃追责]
据经济观察报,2023年12月,迁西县委办公室收到多位工作人员转交的挂号信件,信件主要内容是反映迁西县县委书记李贵富及县委组织部长郑艳华在人事任用问题上的不正常及不正当问题,以及主街道亮化工程的事项等等。
该部门认为,前述问题“无事实依据”“严重破坏了迁西县的政治生态和社会大局稳定”,遂将案件线索移交给了迁西县公安局。
2023年12月9日,马树山因涉嫌诬告陷害罪被迁西县公安局刑事拘留。12月20日,迁西县检察院对马树山批准逮捕。8天之后,迁西县公安局对此案侦查终结,以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5天后,即2024年1月2日,迁西县检察院向迁西县法院提起公诉。此时,迁西县检察院指控马树山的罪名已增加到两项:其一,诬告陷害罪;其二,诽谤罪。
据最高检1月18日晚间消息,最高检党组书记、检察长应勇指出,针对此案,最高检专门派出院领导前往河北指导案件办理,会同河北省检察机关,在审查核实的基础上,指令迁西县检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实对马树山依法撤回起诉,并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应勇同时指出,对检察机关在此案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
至此,马树山恢复自由之身,但是被举报人是否会依法调查、本案中各环节是否涉嫌违法违规、是否会追究相关责任、处置过程是否会公开透明等,依然是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
[五问“举报县领导老干部事件”:何时对被举报人启动调查?]
针对公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顶端新闻1月19日上午致电唐山市纪委监委,工作人员称,马树山是省管干部,需联系上一级纪检部门。
记者联系上河北省纪委监委宣传部,工作人员称,稍后回电答复。截至发稿,记者未收到回应。
顶端新闻记者对话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杨洋律师,梳理公众关心的热点话题。
一问:相关部门将举报县委书记的信件转交给县委办公室,是否涉嫌违规违法?
杨洋律师:从实务分工来看,县委办公室主要是服务于县委领导工作的单位。如果将举报县委书记的材料转交给县委办公室,无异于将举报内容直接透露给县委书记。因此,若马树山采取的是正式信访或向同级或上级纪委监察委举报的方式,那么相关人将举报信件转交给县委办公室的行为涉嫌违规。
但如果马树山是直接向迁西县委、县政府部门寄送举报信件,则收件单位一般职责是经办公室流转各业务牵头单位,涉及须领导批示的重大事项由办公室向领导流转,那么属于内部工作流程,举报信流向被举报人可能系因为工作安排失当。
二问:2023年12月9日,迁西县公安局以涉嫌诬告陷害罪将马树山刑事拘留,后向迁西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结合本案案情,迁西县公安局有哪些地方涉嫌违规?是否应承担相关责任?马树山是否有权利申请国家赔偿?
杨洋律师:迁西县公安局具体有哪些行为涉嫌违规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而定。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公安立案和强制措施的适用,并不要求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标准,刑事拘留属于侦查手段,其适用标准较为宽泛,只要公安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及时移送检察机关或依法解除,则不构成程序违法;但如果本案在倒查追责的过程中发现公安机关立案和强制措施的适用有事前明知的故意,或是明确知道马树山案达不到刑事立案的标准,仍然故意滥用强制措施,则承办人和案件审批人都有可能涉嫌徇私枉法罪,但实践中证明主观故意的难度很大。
仅根据新闻通报信息来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应勇讲话部分内容初步判断,经检察机关核查,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那么此前的刑事拘留和逮捕措施都是错误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之规定,马树山有权申请国家赔偿。
同时,马树山不存在犯罪事实,那么公安机关侦查认定马树山涉嫌诬告陷害罪就是错误的。根据《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规定》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执法过错责任人员,应当根据其违法事实、情节、后果和责任程度分别追究刑事责任、行政纪律责任或者作出其他处理。并且该规定第十九条规定,对检举、控告、申诉人打击报复的属于从重追究执法过错责任的情形。
综上,公安机关及办案人员承担怎样的责任,还需等待案件的后续调查结果。
三问:最高检称,要在查清事实、准确定责的基础上,按照司法责任制规定,严肃追责。本案中,迁西县检察院或将承担哪些责任?
杨洋律师:从最高检通报的信息来看,最高检的态度很明确,就是要从“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强制措施适用、监督履职”等各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调查追责,并且要严肃追责。此事件或许会成为司法责任追究的里程碑案件。
根据《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追究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检察院对案件审查错误,如果系过失所致,相关承办人和审批责任人会被内部追究给予处分。对于是否涉嫌构成刑事犯罪,其中玩忽职守罪触发刑事追究的标准是“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而本案在法定期限内撤诉纠正,损害后果不大,法益损害情形较难达到此标准;如果错案系主观故意,例如和被举报人有事前商量共谋等情节,则可能构成徇私枉法罪。
因此,迁西县检察院及办案人员会承担怎样的责任,还需根据后续调查结果进行判断分析。
四问:马树山被撤诉,但对于他举报的县委书记等人的调查是否应该继续?本案被举报人涉及县委书记,后续应该由哪些部门,依照什么流程调查?
杨洋律师:通常情况下,县委书记属于党员干部,应当接受党纪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相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收到举报材料后,应当结合问题线索所涉及地区、部门、单位总体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按照谈话函询、初步核实、暂存待查、予以了结4类方式进行处置。
纪检监察机关经过初步核实,对党员、干部以及监察对象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需要追究纪律或者法律责任的,应当立案审查调查。审查调查工作结束,审查调查组应当集体讨论,形成审查调查报告,列明被审查调查人基本情况、问题线索来源及审查调查依据、审查调查过程,主要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事实,被审查调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处理建议及党纪法律依据,并由审查调查组组长以及有关人员签名。
审查调查结束后,案件进行审理阶段,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对涉嫌违纪或者违法、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审核把关,提出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意见。被审查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的,应当由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协调办理移送司法机关事宜。
马树山的具体举报内容我们不得而知,但从新闻通报来看,主要涉及干部用人不当和主街道亮化工程的问题。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信访事项的调查和处置原则上按照各单位和部门的职责和权属进行分别处置。涉及组织人事问题的由组织人事部门处理,涉及工程项目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交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
但由于本案的特殊性,上级党委可能会根据举报情况进行统筹调查处置,考虑采取指定管辖等方式对原涉案单位实施回避,以确保调查的公正性,这个我们可以静待后续结果。
五问:按照相关规定及鉴于马树山一案已成公共话题,举报一事的调查进展及结果,是否应及时公开透明?
杨洋律师:如果马树山系采取信访方式进行举报,《信访工作条例》设计了较充分的保障信访人信访权利的程序,但也防止出现对信访事项调查处置后无休止的缠访闹访事件。此次事件造成影响较大,已经有部分公众在质疑权力对法治的干预和破坏。
如果本案县委书记被监察机关立案调查,根据《监察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立案调查决定应当向被调查人宣布,并通报相关组织。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的,应当通知被调查人家属,并向社会公开发布。因此,若县委书记涉嫌严重职务违法或犯罪的,监察机关会依法依规向社会公开发布信息。
我个人认为,此事件后续处理的相关机关应该向最高检学习,勇于承认检察机关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错误,敢于自我纠错,真正做到司法为民,让老百姓在个案中感受公平正义。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