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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顺: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专项整治立案237件237人

来源:贵州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安顺市紫云自治县苗岭丰蕾农村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某某因犯受贿罪,被紫云自治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此前,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公司在实施产业项目过程中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公司送予的财物25万元,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安顺市纪委监委强化对乡村振兴领域的问题线索分析研判,按季度形成监督任务清单,成立5个监督检查组,对照监督任务清单,加强对重点项目、重点资金、重要环节的监督检查,着力发现乡村振兴领域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贪污侵占、吃拿卡要、截留挪用等问题。2023年1至12月,专项整治中发现问题888个,形成问题线索383件,立案237件237人。

专项整治中,各县(区)纪委监委立足地方实际,选取乡村振兴重点项目推进、惠民惠农政策落实、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村经济合作社领域突出问题等“小切口”精准发力,大力整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比如,关岭自治县纪委监委联动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等职能部门组成联合调研组,对全县部分村经济合作社管理运行情况进行摸底调研,根据调研结果形成6方面25项监督任务清单,清单化监督发现了关索街道高坡村原副主任吴某某套取村合作社资金等问题。

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安顺经开区纪检监察工委针对农村“三资”管理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制定经开区村级“小微权力”运行责任追究办法。黄果树旅游区龙宫镇纪委针对该镇满嘎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某某伙同他人使用虚假资料套取集体公益林补助资金问题,向镇林业和环境保护站、财政分局分别制发监察建议,督促开展自查清理,并制定完善《镇级财经纪律制度》《龙宫镇村级经费管理制度》等制度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安顺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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