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你们的监督推动,有关部门修复了水渠,为全村解决了近2000亩田地的灌溉排水问题,我们再也不用为灌溉浇水发愁了,今年定是个丰收年……”容县杨梅镇红石村村民在容县县委第三巡察组干部回访时高兴地说。
玉林市纪委监委紧紧围绕乡村振兴项目建设,通过开展专项监督、整合监督力量、拓宽监督渠道等监督方式,强化专项监督,全力护航乡村振兴。
乡村振兴涉及政策多、项目多、资金多,容易招来“蝇贪”“蚁腐”。市纪委监委以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为契机,出台了《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提出“七聚焦、七深化”工作措施,聚焦项目政策落地、工程招投标、工程建设、竣工验收、资金拨付使用及干部作风等关键环节,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走访等方式,重点围绕乡村振兴项目推进执行情况、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作风问题等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工程影响大、资金项目多、群众关注高的重点项目,强化专项监督检查。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共开展监督检查48次,发现问题88个,督促立行立改问题39个,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214人。
把监督融入治理之中,凝聚监督合力,以精准监督护航乡村振兴。市纪委监委整合监督力量,通过“室组”“室组地”“室组巡”联动监督机制,采取片区协作、交叉互查等方式成立专项督察组,盯住“县里的权、乡里的情、村里的点”,加强对村干部特别是“一肩挑”人员的监督管理,督促深化整治“村霸”,规范权力运行。坚持同频共振,密切协调配合,发挥纪检监察、巡察、审计、统计联动监督作用,加强监督贯通协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积极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四公开”试点工作,加快实现项目实施标准化、资金使用公开化。
同时,玉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续推动监督下沉,博白县推出廉情信息员、北流市推行清廉观察员,发挥好群众身边的监督员作用,积极推进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化管理全覆盖,强化廉洁风险防控和监测,紧盯村级“三资”管理、产业发展、征地拆迁等关键环节和重点工作,严查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一线、向群众身边延伸。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开展乡村振兴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专项整治,深入推进清廉村居建设,为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作风保障。”玉林市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玉林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