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柳州市委批准,柳州市纪委监委对柳州市人民检察院原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朱国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朱国宁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知法犯法,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接受宴请;在干部选拔任用中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力,在案件处理、项目承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朱国宁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柳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柳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朱国宁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柳州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