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良,字澹斋,江西玉山县冰溪乡人,清乾隆二年(1737年)进士,曾任湖南新宁县知县。乾隆十三年(1748年)任浔州府平南知县(今广西贵港市平南县)。
励精图治,造福于民
李仲良上任伊始,面对的是边远地区百废待兴的局面。当时,清政府颁布了“招集流亡,奖励耕垦”的政策,意在鼓励发展生产,消除连年战乱带来的破坏,给予人们休养生息的机会。
政策在于执行,执行重在决策者。李仲良到任之后,决心通过带动地方官吏积极行动起来,以励精图治改变落后的生产生活条件。他精心制定利民惠民的具体措施,将“劝垦荒野”“疏通河道”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
在李仲良主持下,平南县积极推行“劝垦荒野”的政策,许多人在官府引导下,投身荒废土地的开辟利用上,逐步改变了土地“兵燹后尽荒,熟者止存十之一二”的状况。
平南县位于浔江下游,易受水灾之害。为做好水利灌溉以及防患水灾工作,李仲良向上力陈加强水利建设的重要性,争取上级水利“藩司”部门拨经费支持。为了完成这一项民心工程,李仲良还亲率官吏一同参与险峻的古雍滩河道开凿疏通劳动,并组织人工投入新开河道泄洪工程建设中。这一系列举动,既让地方得到水利保障,又直接促进了平南县的水上商旅发展,更多的商船通过浔江这一道黄金水道进入平南县等境内。
执法严明,革除弊政
李仲良执法严明,清廉刚直。据史籍记载,他执法过程能够做到“案无遗牍积卷”,为维护地方公平正义做出积极努力。
在执法过程中,李仲良对发现的不利于社会发展的弊政,敢于大胆革除。比如,他革除了不法粮商在收粮过程中利用谷米成色鉴定权苛刻勒索乡民的腐败弊政,维护了粮农的切身权益。
为了使境内的田赋、丁赋准确,李仲良亲自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得出当时平南史上第一个人丁、户口准确到个位的数字。在掌握准确数据基础上,李仲良实行均摊遗粮的做法,做到田与粮相符,打击了鲸吞土地、逃避粮赋的富户和恶吏,让老百姓到得政策实惠。
培养人才,捐薪助学
李仲良理政繁忙,但是,他仍然注重人才的培养,注重教化的推行。他为了培养人才,创立了平南第一个书院——武城书院。同时,为了提高书院教学声望,他还不远千里聘请学识深厚的新宁州人玉星烛前来掌教。
对于家庭困难的学生,李仲良一方面在政策上给予支持,另一方面,他带头捐出薪俸,用以帮助品学兼优的学生。
李仲良既要治理政务、培养地方人才,还注重编修志书。他主编的《平南县志》成书于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共八卷。
李仲良留下不少关心人民疾苦、痛陈时弊的诗作和记述重要事件的碑记。比如,他所作的《春效劝农》诗:“惭余教稼全无术,为诵豳风七月篇。”就可见他关心农业生产的公仆情怀以及保“布衣县令”的本色。
李仲良在平南任职十年,并没有为子孙留下值钱的财物,但是,他却留下了敢于革新、反对腐败、勤政廉政等名望。李仲良去世后,清政府为他附祀武城书院景徽楼,平南人民世代传颂他的善政功德。(贵港市纪委监委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