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出现低温雨雪天气,道路救助基金的随时护航,为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发挥了重要作用。省财政厅统计,自基金2011年成立以来,我省累计垫付案件超12万件,垫付金额40亿元。
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确定的一项新型社会救助制度,是强化基层治理和民生保障的重要内容。省委第四轮巡视启动以来,省委第一巡视组把救助基金工作作为重要的民生实事,推动省财政厅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提升各相关部门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服务效能,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前不久,省财政厅副厅长张国栋主持召开工作协调推进会,与省公安厅、省卫健委、省民政厅等省有关部门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紫金财险相关负责人共同研究更好推进救助基金工作。省委第一巡视组副组长朱晓进及有关人员到会指导,现场把脉问诊,与大家一起排查堵点、难点,推进救助基金管理提质增效。
在省委第一巡视组的指导推动下,省财政厅会同省有关部门和救助基金管理机构进一步加强协调联动,进一步提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事故发生后通知救助基金垫付的及时性,积极协调省重点医院与救助基金合作开通“快速救治绿色通道”,建立96019救助基金服务热线24小时值班制度,保障人民群众在遭遇交通事故时及时享受到温暖、高效、便捷的服务。
自11月以来,全省办理救助基金垫付案件2232件、同比增长21.04%;垫付金额8193.14万元、同比增长12.06%;受益家庭8960户、同比增长20.7%。当前,我省救助基金垫付案件平均审核时间为1.25天,比政策规定的时限快1.75天,较去年同期缩短0.25天;垫付案件平均支付时间为0.28天,比政策规定时限少1.72天,较去年同期缩短0.22天。
“省救助基金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在省委第一巡视组指导推动下,持续完善救助基金管理体制。”省财政厅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有效发挥协调联动政策合力,加大政策宣传力度,不断提升高效便民服务水平,推动救助基金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