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们已成功向企业追回多支付的工程咨询费43100元,并对相关股室负责人的违纪问题进行了党内通报。”近日,永福县农业农村局主要负责人针对巡察反馈的违规支付工程款等问题,向县委巡察机构反馈了整改情况。
事情还得从十五届县委第二轮巡察说起,永福县委第三巡察组进驻该县农业农村局开展常规巡察工作时,组员小梁在对往来账进行核对,竟发现一单工程咨询费款项有“猫腻”。
“我们发现2019年永福县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款在支付时,竟多付给对方43100元工程咨询(概算)费用。”小梁拿着账目本迅速向赵组长做了汇报。
“工程款的问题可不容忽视,咱们去详细了解下到底怎么回事。”为了进一步弄清楚事情缘由,巡察组立即组织工作人员与该局党组负责人和项目经手人进行谈话了解。
“这笔款项包含在工程项目的哪个环节?这笔款项为何会多打到对方账户,你们了解情况吗?”赵组长将对比材料带回县农业农村局,开门见山问道。
“该项目涉及各种设计费、物料费,由于是第一年实施该项目,我们对合同条款理解不透彻,项目资金拨付流程比较复杂,导致这笔工程款多支付给了咨询公司。”该局负责项目建设资金审核发放的工作人员郑某面露难色解释道。
“请你们正视问题,不要找客观原因和借口,这每一分钱都是国有资产,要尽快追回。”巡察组工作人员严厉地说。
该局党组负责人当即表示“将及时落实专人负责,对所反馈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进行复核,确保按期整改到位,极力挽回国家经济损失”。
巡察组摸清基本情况后,按照“巡纪联动”机制将该问题线索同步移交县纪委监委。
县纪委监委指派相关审查调查室开展调查核实。很快,这笔“走丢”的工程咨询(概算)费的去向浮出水面。
经查,2019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具体由该县农业农村局社会事业促进股负责,通过招标方式确定了广西百纳建设集团为项目设计单位,因设计成果需附概算,遂与广西桂水咨询公司签订了工程概算合同。按照合同约定工程勘察与初步设计费由设计单位支付,由于经办及复核人员对合同内容把关不严、项目资金审核不严,导致这笔工程咨询(概算)费不仅支付给了设计单位也同样付给了咨询公司。
这件事充分暴露出该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建设资金审核人员责任心不强、作风不实、业务不熟,主要领导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日前,该问题中的郑某某、莫某某2人分别受到了相应的纪律处分,并对该局主要负责人进行了提醒谈话。
“能否精准发现问题,直接影响着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我们要善于从细节上去考量问题,炼就火眼金睛,把准方向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永福县委巡察机构负责人表示。(永福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