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姜慧梓)12月18日,商务部相关负责人在国新办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表示,我国9个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下一步将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总结推广一批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的通知。在此之前,自2023年以来,我国已经在9个地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包括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南、广东、重庆、新疆。到目前,试点地区已经取得初步成效。
比如,浙江已经累计培育六批、827家内外贸一体化领跑企业,内外贸一体化改革试点产业基地84家。江苏确定贸易型、生产型、平台型三类175家内外贸一体化试点单位,强化跟踪服务培育。
又如,上海在保税区等重点领域推进便利化举措,压缩通关时间、畅通内销渠道。广东建立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标准发展合作机制,拓展“湾区标准”清单,持续提升三地制度、规则、标准对接水平。宁波积极发展国内贸易信用保险,2023年上半年,中国信保宁波分公司支持内外贸一体化总保额突破200亿美元。
商务部市场建设司司长周强表示,下一步,商务部将按照《措施》要求,深化内外贸一体化试点,推动试点地区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总结推广一批试点经验和典型案例。
编辑陈静
校对刘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