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们公司的发放工资汇总表,已经按约定转账到位。”11月14日,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检察院、淇滨区劳动监察大队收到了鹤壁市某建筑公司的转账凭证,这意味着136名农民工已顺利拿到被拖欠半年之久的46万元工资。
去年9月,鹤壁某建筑公司承揽了某学院宿舍楼建设工程,张某等136名农民工被分为8个班组,分别从事绑扎钢筋、砌砖、二次结构施工等工作。起初,建筑公司还能正常支付工资,但从今年2月起,建筑公司便以需要核算工程量、工资数额等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共计56万余元。
孩子上学需要用钱、家人看病等着用钱……136名农民工大多数都是从外地过来务工的,为了索要被拖欠的工资,他们多次到施工工地聚集、滞留,但直至今年10月,建筑公司仍未支付。
多次追要未果后,136名农民工选出3名代表向淇滨区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诉求。11月6日,淇滨区劳动监察大队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与当地检察院联合制定的《关于建立民事支持起诉工作协作机制的若干工作意见》,及时将案件线索同步移送至淇滨区检察院。
收到线索后,承办检察官及时与农民工代表取得联系。了解完检察机关的支持起诉职能后,农民工们向淇滨区检察院递交了支持起诉申请书。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与淇滨区劳动监察大队工作人员一起前往工地开展实地调查,并对某建筑公司负责人、工人班组负责人进行询问,了解到建筑公司与农民工对工程量及工资数额核算存在争议。为此,承办检察官调取、收集了农民工工作时间证明、已发工资与被拖欠工资情况等证据。各方当事人对检察机关查明的工程量、被拖欠的工资数额均表示认可。
支持起诉不是目的,帮农民工们尽快拿到欠薪才是目标。基于这样的共识,淇滨区检察院与该区劳动监察大队共同组织农民工代表与建筑公司负责人、班组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沟通,引导双方逐步从对立走向对话,最终就争议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
11月6日,双方当事人在诉前顺利达成和解并签订协议,约定于11月14日先支付46万元,在12月30日前将剩余欠薪全部结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