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钱就能办理缓刑?
宜昌西陵:对一名“热心肠”假警察提起公诉
长期混迹于各大会所、KTV的无业人员郭某,谎称自己是某公安局政治部民警、公安局局长前秘书,主动寻找并接近案件当事人,以帮忙疏通关系办理缓刑为由,诈骗多名案件当事人钱款近10万元。10月23日,经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提起公诉,郭某因犯诈骗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个月,并处罚金1.5万元。
2022年8月,西陵警方破获一起涉嫌组织、介绍卖淫案件,涉案当事人人数众多,张某便是其中之一。
今年6月的一天,张某在法院办理取保候审手续及缴纳罚金时结识了一名热心肠的“郭警官”。“郭警官”表示,张某涉及的事情比较严重,不日将被执行逮捕,同时表示他是某公安局政治部民警、公安局局长前秘书,与案件的审判长是亲戚,可以出面帮助张某办理缓刑,只需要花3万元疏通关系。张某通过接触认为“郭警官”十分靠谱,当日便给了他3万元、两条名贵香烟,以供其疏通关系之用。
事后,张某在与辩护人沟通的过程中,主动提及自己请“郭警官”帮忙疏通关系的事情,辩护人感觉张某被骗了,遂向法院核实此事。法院向多名案件当事人逐一进行核实,发现多名案件当事人为疏通关系向“郭警官”支付了财物,于是立即报警。警方经布控后,于7月11日将郭某抓获。
9月21日,郭某涉嫌诈骗罪一案被移送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官通过审查在案证据,发现郭某通过冒充审判长亲戚、冒充警察等手段,偶尔还会为了证明身份亮出“工作证”封面,骗取被害人的信任,先后诈骗张某、赵某等5人近10万元。
10月16日,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对郭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郭某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实施诈骗,数额巨大,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经审理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以诈骗罪对郭某作出如上判决。
[版面编辑:马菲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