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群众代表到乐业县纪委监委反映,称幼平乡百中村弯脚屯小组长郭某代管的4万多元生态补助金去向不明,疑似存在侵占村集体经济问题。
我们接到信访件后,立即成立核查组到幼平乡财政所调取生态补助金转账明细等材料,了解到2017年弯脚屯还未办理屯集体银行账户,群众讨论决定将这笔资金交由郭某代管,待办理屯集体银行账户后再转入。
之后,我们找到郭某谈话,并把收集到的转账记录等材料拿给他看。郭某看后却说,在2021年换届时,他已经把补助资金转给现任小组长龚某。
为核实郭某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我们随即到银行调取郭某银行流水,发现郭某在2021年4月已把这笔资金转到龚某账户,但龚某收到这笔资金后并未告知群众,而是私自支出。
为追回资金,我们立即找到龚某交谈,龚某找寻各种理由不想归还。
“严格意义上讲,你这种行为已经算得上是挪用公款,虽然这笔资金不多,但是不良行为产生的影响不小,作为小组长,为人处事一定要公道!”面对龚某的扯皮,我们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再三对其进行思想动员和纪法教育。最终,龚某同意把挪用的资金归还,历时6年“去向不明”的生态公益林补助金终于“回家”。
为防止补助资金“跑冒滴漏”,我们加强“室组地”协作配合,指导全县88个村(社区)监督专员督促各村(社区)举一反三规范财务管理,定期将收支情况进行公示,让村集体资金收支明细“晒”在阳光下,保障群众集体利益。截至目前,共发现并督促完成问题整改13个,推动建立制度机制6个,立案1件。(乐业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