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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严管严查酒驾醉驾 靶向纠治“四风”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这些发生在身边的酒驾醉驾典型案件不仅触犯国家法律,给公共安全造成隐患,还严重损害党员干部形象,我们一定要引以为戒,警钟长鸣。”近日,唐山市开平区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深入该区被查处的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开展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该单位党员干部听到案件通报后说道。

今年5月至年底,唐山市纪委监委开展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及其背后“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整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深挖细查背后“四风”问题,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

“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会受到哪些处分?”“酒驾醉驾如何定性?”唐山市纪委监委编写的《基层党员严重违纪违法犯罪案件警示录》中,通过案例剖析、纪法释义,使党员干部进一步明晰纪法红线,形成震慑。同时,通过通报曝光、廉政提醒谈话、组织签订承诺书、向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方式,引导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筑牢思想防线。截至目前,累计编发《警示录》2册,公开通报典型案例2期,向相关党组织下发提示函和纪检监察建议书49份,召开警示教育会议、纪法宣讲等活动289场次。

此次专项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整治重点,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行为,深挖其背后是否存在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公车私用、收受礼金等“四风”问题。同时,跟进监督酒驾醉驾人员所在单位是否存在日常教育缺失、疏于监督管理等问题。

工作中,该市纪委监委强化与公安交管部门沟通对接,梳理比对酒驾醉驾案件中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信息,确保纪法有效衔接,防止漏网失究。此外,充分发挥“室组”联动机制优势,组织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会同公安交管部门开展联合监督检查68次,形成查处合力。跟进监督公安机关处理、检察机关起诉、审判机关判决等情况,针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执法机关制发工作提示2份、工作通报1期,督促责任落实。

“从查处的一些案件来看,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与所在单位党组织宣传教育、监督管理不力有直接关系,必须及时防范、坚决整治。”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严格落实一案三查,除“靶向”精准纠治酒驾醉驾及背后“四风”问题外,倒查所在党组织落实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推动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唐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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