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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日照:侦监协作实质化运行侧记

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通讯员刘冉)“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运行以来,我们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联合公安机关先后设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以下简称‘侦监协作办公室’)10个……”近日,山东省日照市检察院检察长王小玉向记者介绍了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侦监协作实质化运行的经验做法。

以提升案件质量为核心

构建“大控方”工作格局

“苗某能否预见到其倾倒花生油的行为会造成危害后果?”

“被害人自身的醉酒状态、体力不支能否阻却苗某加害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

“苗某是故意还是过失?”……

该案系一起非暴力故意杀人案件,公安机关立案后,因案情重大疑难复杂,提请侦监协作办公室会商,日照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孙开金正在提前介入,针对该案的事实认定、取证标准、行为性质,与侦查人员热烈讨论。

该案办理过程中,围绕争议焦点问题,承办检察官引导侦查人员开展侦查实验,对被害人尸体再次检查,明确手部、脚部花生油的具体位置,对被害人尸体上的花生油与案发现场提取的油瓶内的花生油进行同一性鉴定,对现场进行复勘等等,先后与侦查人员召开案件会商联席会议3次,列明补充侦查事项20余项。经过引导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最大限度还原案发细节过程,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体系,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最终,苗某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二审裁定维持原判。

据了解,为规范侦监协作办公室依法、规范、高效履职,充分发挥侦监协作办公室对提升案件质量的职能作用,日照市检察院组织起草、印发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手册》,包含《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方案》、《关于规范适用逮捕强制措施有关问题的意见》、《社会危险性证明情况分类表》、《诉前联合审查集中分流工作指引》等规范性文件,就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规范开展侦查监督、提前介入、逮捕必要性审查等提出明确要求和具体指引。

与此同时,两级侦监协作办公室均建立常态化联席会议、同堂培训机制,2023年以来共对200余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进行会商研判,联合组织开展同堂培训10余次,开展“轻伤害案件多元矛盾化解”“醉驾案件频发原因分析”“食药领域证据标准”“知产领域一体化履职”等专题研讨20余件次,大大提升了办案人员执法司法能力和办案质量。

以“检警调+”合力助推矛盾化解

让公平正义可感可触可见

周某开与被害人刘某亮、周某爱系日照市岚山区同村前后邻居,两家因院落大门朝向问题素有积怨。2020年10月9日20时许,在被害人刘某亮家门外,因刘某亮的孙子往周某开家扔石块,双方再次发生纠纷继而相互殴打,致被害人刘某亮、周某爱均构成轻伤二级。本案系邻里纠纷引发,公安机关、村委会多次组织双方调解,但因积怨较深未能成功。

岚山区检察院检察官在侦监协作办公室进行诉前审查分流时,发现此案。遂提前介入积极参加诉前调解,同时根据岚山区检察院《关于轻微刑事案件“检调对接”工作办法》、《派驻检察院人民调解室工作办法》等规定,将本案情况移送派驻检察院调解室,邀请专业调解员介入,经三方融合发力,在村委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犯罪嫌疑人周某开将其院落后门关闭,赔偿被害人医疗费等损失共计人民币8万元,并向被害人赔礼道歉;被害人亦反思了自身不足,对犯罪嫌疑人表示谅解,双方握手言和。

据了解,岚山区检察院作为全省检察机关“事心双解和为贵”机制的试点单位,创新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协同侦查人员、人民调解员,将矛盾纠纷化解向前端延伸,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提升轻罪治理现代化水平,目前已成功调解轻伤害、交通肇事等案件144件,占该类案件办理总数的71.6%,真正实现了案结事了、事心双解。

用数字赋能

让侦查监督插上“金翅膀”

“我们在日常办案中发现,部分交通肇事、危险驾驶不起诉案件中,存在闯红灯、超速、无证驾驶等诸多行政违法行为,相关行政处罚并未配套跟进,为推动行刑反向衔接,我们通过侦监协作办公室,联合公安交警部门打造了‘道路交通违法犯罪不起诉案件行刑反向衔接’数字模型。”日照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李玥向记者详细介绍了数字模型的研发过程。

在该模型研发过程中,日照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提请侦监协作办公室先后召集检察人员、公安法制人员、交警部门办案人员召开联席会议,研究模型的必要性、可行性,以及需要调取的相关数据,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等相关行政处罚依据进行研判。后通过侦监协作办公室调取交警部门相关行政处罚数据,与检察办案系统2.0中的交通肇事、危险驾驶被不起诉人身份信息进行比对,对筛查出的不起诉未行政处罚案件线索再进行人工复核。经审查,共发现34件应予以行政处罚而未行政处罚的案件线索,及时通过侦监协作办公室将线索推送交警部门,向交警部门送达《检察意见书》,通过行刑反向衔接,确保在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的同时,给被不起诉人以警示教育。

据悉,日照市侦监协作办公室出台制定《关于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依托执法办案管理中心集约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机制,公安机关与检察机关定期共享刑事办案数据信息,包括刑事案件的受案、立案、破案、撤案情况、另案处理人员后续处理情况、上网追逃人员的追捕情况、刑拘未提捕、未移送审查起诉人员处理情况、刑事立案后超过一年未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处理情况等等,共同推动公安机关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融合发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水平,以数字革命赋能刑事办案质效。

同时,侦监协作办公室定期研究刑事案件受案、立案、刑事拘留、批捕起诉等数据变化趋势,对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办案业务数据进行通报,共同对一段时期内当地刑事案件发案规律、原因特点进行研究,明确打击重点、防范对策、实施方案,形成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调研报告供党委政府参考,有效助推了基层治理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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