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所检察官,您好,我是牛旺(化名)的堂哥,目前我们已经联系上被害人贾某,赔偿了她的损失,取得了她的谅解……”6月12日,我接到牛旺堂哥打来的电话,听他讲完,我很是欣慰。
5月6日,我们深入监管场所一线,对在押人员宣讲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开展法治教育、告知权利义务等方面内容的集体谈话,其间,我注意到一名在押人员欲言又止。当时,我简单问了他的姓名,得知他叫牛旺,1998年出生,涉嫌寻衅滋事罪。
集体谈话结束后,我在办案平台查询了牛旺的涉案信息,了解到牛旺多次消费不付款,在一家宾馆住宿时,因营业人员贾某找其索要房费,其不但不付款还对贾某实施殴打,造成贾某轻微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牛旺拒不认罪,在审查起诉阶段也没有认罪认罚,当时已被提起公诉。
随后,我们找牛旺进行单独谈话。谈话过程中,我发现牛旺一味强调自己被别人骗了,因身份证丢失没法找工作,身上也没有钱,是宾馆的那个服务员“太坏了”,他没控制好情绪才跟对方有了肢体冲突。他还是不认罪的态度,但我注意到他讲到与对方有肢体冲突时,面露羞愧之色。看到这一表情,我感觉还可以再做做他的思想工作。
接下来,我们继续开展对牛旺的专项谈话,以促使牛旺当庭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开始时,牛旺还是回避消费不给钱的问题,强调自己是一时冲动。随着我的引导,他逐渐认识到“霸王”消费是错误的,最后他流下了悔恨的泪水:“我被刑事拘留进入看守所时,检察官就给我详细讲解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又给我讲了,我因为法治意识淡薄,加上比较犟,就没有认罪认罚。这次经过您的开导,我彻底认识到了错误,愿意当庭认罪认罚。我对不起那个女孩,希望检察官能帮我联系我堂哥,让他代我进行赔偿。”
我记下了牛旺堂哥的电话,事后与之取得了联系,接着就发生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
7月17日,牛旺因为当庭认罪认罚、积极赔偿被害人并获得谅解,获得了法院的从宽从轻判处。
司法实践中,办案人员更多关注的是在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讲力度,实际上犯罪嫌疑人被羁押进看守所后,刑事执行检察人员在促进他们认罪认罚上也能起到重要作用,可以与审查起诉阶段的检察官形成合力,促使部分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做到了这一点,我想我们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在这一领域也就达到了高质效履职办案的目标。
(作者单位:江苏省张家港市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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