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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案发现场去

到案发现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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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辖区凤桥镇,就正在办理的一起因农户装卸化肥导致的过失致人重伤案件进行实地勘察,走访询问目击证人和有关当事方,把握现场事发状况,细心求证办案疑点,增强内心确信,确保案件依法公正处理。今年以来,南湖区检察院狠抓办案质效,积极改变“坐堂断案”模式,用好自行补充侦查权,强化亲历性调查,以能动履职提升法律监督实效。本报记者范跃红通讯员杨晓伟摄

[版面编辑:马菲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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