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约定,一样的守护
8月31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检察官与相关部门工作人员一起到阜宁县小乐家走访。
“告诉你个好消息,司法救助金批下来了!这下,我们没有辜负和两个孩子的约定。”近日,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控申检察部门)主任李波冲进了第六检察部(未检部门)主任李晓艳的办公室,迫不及待地和她分享喜讯。
2022年9月,小可、小乐(均为化名)姐弟俩的父亲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批准逮捕,而被害人就是他们的母亲。一夕之间,10岁的小可和8岁的小乐成了“事实孤儿”。
以后谁来监护姐弟俩?他们上学怎么办?梁溪区检察院未检部门当即将该线索移送至本院控申检察部门,共同协商落实救助事项。
两部门检察官了解到,案发前姐姐小可随母亲在无锡生活,弟弟小乐长期在江苏省阜宁县与爷爷奶奶生活。经讨论,梁溪区检察院决定和阜宁县相关单位开展跨区域联动协作,由检察机关牵头促成“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的共治格局。
李波随即通过阜宁县检察院与阜宁县民政局进行联系,了解到帮助小姐弟申请社会救助需要提供判决书、孩子母亲的死亡证明等材料。今年8月31日,收集好相关材料后,李波赶到300公里外的阜宁,与当地民政、教育等部门及村委会进行协商。最终,阜宁县民政局决定向姐弟俩每月各发放2300元救助金。
孩子的爷爷奶奶从村里到镇上颇不容易,李波便提议直接带着材料去村里,给姐弟俩办救助手续。当天下午,他与当地民政部门工作人员一起来到孩子爷爷奶奶的家。
“你们是专门从无锡过来的?!”见到李波一行,孩子的爷爷惊愕之余,一下红了眼眶。
孩子的爷爷奶奶都已经70多岁了,靠耕种几亩农田维持生活。年老体弱且常年劳作,加上这次家庭变故,让孩子的爷爷看上去格外无助。得知姐弟俩以后可领救助金的消息后,老人眼含热泪,连声道谢。
一开始,小乐羞涩地躲在角落往外望。后来,他蹭到了李波身边,展示自己的作业,并拉着李波去看在田里干活的奶奶。“叔叔跟你约好了,明年的这时候一定会再来看你,你要好好长大。”临别前,李波和小乐拉钩作了约定。
和小乐的情况不同,小可目睹了父亲对母亲的作案全过程,心理创伤很重。为此,李晓艳与心理咨询师共同为小可制定了长期心理帮扶方案。李晓艳还联系了小可的学校,密切关注小可的身心健康和学习情况;主动与教育部门沟通,帮助申请减免了小可这学期的学杂费。
经过心理安抚,小可的心理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但多名亲属均因各种原因无法担任小可的监护人。小可正在读五年级,监护权归属直接影响到她的升学。
“阿姨,我以后是不是要没学可上了?”一次心理咨询结束后,小可惴惴不安地问李晓艳。
“阿姨向你保证,这种事情绝对不会发生!这是我们两个人的约定。”李晓艳和小可拉了钩。
李晓艳通过多方走访了解到,小可的姑姑在无锡经营着一家蛋糕店,经济条件尚可。最终,梁溪区检察院通过与姐弟俩亲属多次协商,并结合孩子的个人意愿,从有利于孩子学习成长的角度,明确了姑姑作为小可的监护人。
2023年9月,小可顺利转学到姑姑家附近的一所学校,开始自己的全新生活。同月,梁溪区检察院为姐弟俩申请了司法救助金。如今,司法救助金已经到位,将分期发给姐弟俩。
阜宁县检察院也为小乐申请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梦想小屋”项目,未来将为小乐提供必要的生活、学习设施,为他的顺利成长再添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