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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格尔木:以制度助力数字检察有序推进

近日,青海省格尔木市检察院研究制定《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奖惩办法》,明确对数字检察工作中模型建设及应用推广、参加模型竞赛等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相应奖励并纳入年度绩效考评体系,对数字检察工作推进不力的部门和个人予以相应惩处,以此激发各业务条线推进数字检察工作的积极性,切实发挥数字技术对检察业务的支撑和推动作用。同时,制定《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数据管理和使用细则》,规定法律监督模型中的内生数据、共享数据、开放数据管理和使用的申请程序、审批程序、使用程序和权责清单,借助“数防”做好数据分级保护,提高数据安全意识,确保数据传递运行安全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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