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通报了5名厅官受党纪政务处分的消息。
这5人分别是:辽宁省人大农业与农村经济委员会原副主任委员王一兵,丹东市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峰,辽宁省沈抚示范区党工委原委员、管委会原副主任赵家鹏,辽宁省地质勘探矿业集团原总经理王福亮以及原东北煤田地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李绍康。其中,王一兵、赵家鹏、李绍康3人系官方首次披露“落马”。
通报称,经查,王一兵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串供、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盲目听信“政治骗子”,为谋求职务提拔跑官要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房产,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安排;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房屋装修服务;纪法底线失守,亲清不分,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王一兵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党的十九大后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王一兵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公开资料显示,王一兵,男,汉族,1964年1月生,1985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在职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他曾任沈阳市浑南区委书记等职,于2018年8月出任辽阳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后当选市长,至2021年8月卸任。
值得一提的是,王一兵以及曾与其在2018至2021年间搭班主政辽阳市的王凤波已在今(2023)年9月双双辞去辽宁省人大代表职务。
出生于1963年12月的王凤波曾任沈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等职,于2015年10月出任辽阳市委书记,至2021年卸任,后出任辽宁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主任委员。
与王一兵同日受党纪政务处分的赵家鹏、李绍康也都是首次出现在辽宁省纪委监委网站的通报中:
经查,赵家鹏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转移、隐匿证据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违规拥有上市公司股份,违规由他人支付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工程承揽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赵家鹏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赵家鹏开除党籍处分;由辽宁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李绍康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长期参与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消费卡;违反组织原则,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规发放奖金;不正确履行职责,违规决定未经招投标程序确定工程承包商,违规决定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开发建设项目;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
李绍康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辽宁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辽宁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绍康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责任编辑:刘德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