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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记│借条背后的猫腻

“我们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被村民小组长贪了,这事你们管不管?”不久前,柳城县纪委监委派出冲脉镇监察办公室接到群众举报,反映该镇某村民小组长覃某坤涉嫌挪用屯集体资金问题。我镇监察办公室立即展开调查,找覃某坤了解情况。

“屯集体资金每一笔收支都有详细记录,所有集体资金都用于屯集体建设项目,比如篮球场建设、道路硬化等工程是给某老板做的。”覃某坤一边淡定地说道,一边将屯集体资金账本及涉及相关凭证材料交与我们。

我们找到该老板核实时,该老板一口否认帮屯里做过项目。在查阅该屯相关财务凭证时,我们发现该屯各项支出并没有如覃某坤说的这么一清二楚,涉嫌白条出账等问题。我们还发现多张可疑的借条,其中有部分是该屯另外两名村民小组长韦某元与覃某勋签订的借款借条。但为什么他俩之间借款原件会在覃某坤手上呢?其中可能藏着不可告人的猫腻,于是我们分别找到韦某元、覃某勋谈话核实。

经思想教育,韦某元、覃某勋交代了其伙同覃某坤,利用管理屯集体资金的便利,挪用屯集体资金用于个人开支的事实。

“有个小组长提议说借用屯集体资金用于春节篮球比赛后请大家吃喝,经我们三个商议后,我就把申请到的屯公益林补偿资金借给另一个小组长,由另外两个小组长之间签订借款借条……”我们再次找到覃某坤时,覃某坤左顾而言他,不敢直面问题,后在充足的证据面前,知道再也瞒不住,如实交代了自己与其他村民小组长挪用屯集体资金归自己或他人用于个人生活开支,还采取白条出账方式套取屯集体资金0.16万元。

经查,覃某坤等3人通过签订借款借条等方式,四次挪用屯集体资金合计8.5万元用于个人生活开支,案发前有部分资金已退还屯集体,另有4.3万元未归还。近日,覃某坤等3人分别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并退缴资金共计4.46万元。

针对案件暴露出的屯集体资金监管薄弱、廉政风险大,且贪腐易发多发等问题,冲脉镇纪委督促该屯建立公共账户、完善议事形式,依法决策、定期公开,接受群众监督,确保每一笔资金收支合法合规。办案过程中,我们把这一情况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县纪委监委高度重视,推动全县各乡镇深查细查,又立案查处了多起村民小组长挪用、侵占屯集体资金的问题。(柳城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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