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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2个集体2名个人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

近日,全国妇联印发《关于表彰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二级高级警长唐湘晖,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栾媛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称号。

深圳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以开展“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为抓手,以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为重心,认真落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方针政策和司法原则,大力加强司法救助办案力度,致力为因案致困的妇女儿童排忧解困。202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75件,其中救助困难妇女的355件,救助未成年人的292件。

深圳市龙华区群团工作部联合成立全国首个涉外涉港澳台家事审判中心家调委,联动多个部门在全市率先推出未成年人“一站式”保护中心和强制报告、入职查询两项制度,建立全市首个驻企婚调室、驻城中村婚调室。同时,面向残障、自闭症等特殊妇女儿童推出点亮星灯、运动有爱、一米阳光等一批“百佳市民满意项目”。

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二级高级警长唐湘晖在公安战线奋战25年,她协同龙岗区妇联创建的“一站式”婚姻家庭指导服务项目入选2022年度全国妇女工作改革创新“十佳案例”。

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栾媛从事家事审判工作近十年,审理家事案件千余宗,坚持“柔性审判”理念,她提出设立家庭关系修复制度,向当事人发出了全市首份《家庭关系修复建议书》。为唤醒离异父母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她组织编写了《离异父母合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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