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湘风纪网
“投标文件密封完好,没有拆封痕迹,符合相关规定……”近日,衡阳县101县道集兵镇永乐村路段提质改造工程项目在镇会议室举行公开招标,镇纪委、村务监督委员会相关人员到场进行全程监督。
今年以来,衡阳县纪委监委针对村级小微工程项目面广量大、程序简单、监管不到位这一现状,找准关键点、切入点,通过整合监督力量、健全监督机制等方式,全面规范村级工程项目管理。
夯实基层监督,力促民主决策
为消除监督管理盲区,衡阳县纪委监委推动各乡镇成立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领导小组,乡镇纪委书记作为副组长之一,对辖区内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履行项目审核、组织招标、行政监管等职责。同时,要求每个村的村务监督委员会负责本村小微工程日常监督工作,充分发挥监督“前哨”作用。
“这个项目不仅能美化环境,也能带来经济收益。”“民宿建好后,我都不打算外出务工了”……9月下旬,西渡镇梅花村村支两委召集高场组90余名村民代表,就打造“美丽屋场+民宿”项目一事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最终形成一致决议。
建什么、怎么建,群众说了算。衡阳县纪委监委明确要求村级小微工程建设项目的决策、发包、验收等关键环节,必须采取民主集中制,推行“四议两公开”议事规则,项目付款时须提供相关会议记录,保障村民的参与权、决议权和监督权。今年以来,全县共有休闲广场修缮、蓄水池修整等54个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开工,均严格执行民主决策、民主监督制度。
加强重点整治,严惩“蝇贪蚁腐”
什么问题突出,就重点纠治什么。衡阳县纪委监委以“三湘护农”专项行动为抓手,紧盯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情况,联合农业农村、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选择项目集中、资金密集、举报频发的村(社区),通过查阅资料、入户走访、实地察看等方式,对项目实施未公开、建设内容随意变更、虚构工程套取资金等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
通过深挖细查,查实渣江镇长岭村原党支部书记洪某华违反工作纪律,将村烤烟房配套设施资金、村儿童之家购买图书费用等项目资金共计21万余元未纳入村账,且未专款专用,并存在其它违纪行为,洪某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近一年来,衡阳县针对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开展监督检查共46次,立案9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6人,追缴违纪违法资金50万余元,涉及村级小微工程项目信访举报量同比下降27%。
深化平台应用,打好制度“补丁”
“动动手指头,就能查看村里路灯建设项目的经办人、支出金额、发票等信息,简单又便捷。”演陂镇石油村村民刘大伯说道。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衡阳县纪委监委充分利用“互联网+监督”平台,督促各乡镇将村级小微工程项目、集体资产管理等信息在平台上详细公示,并通过媒体公布操作指南、下发宣传册等方式,引导广大群众浏览和监督,让老百姓心中有本“明白账”。
管住小微工程,必须扎牢制度笼子。衡阳县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形成有力震慑的同时,坚持源头上堵塞监管漏洞,推动县政府出台了《衡阳县村级集体资金管理办法》《衡阳县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通过建立监管长效机制,提升标本兼治综合效应。
“村级小微工程建设事关乡村振兴大计。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健全村级小微工程项目廉政风险防控机制,用好用活‘互联网+监督’平台,把监督触角不断向基层延伸,真正将小微工程打造成廉洁工程、民心工程。”衡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衡阳县纪委监委黄靓谢均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