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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检察一体优势 高质效办好未检案件

“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随着未成年人检察业务集中统一办理,“四大检察”融合发展,未检工作迈入全面综合保护发展新阶段。适应新形势新发展要求,未检工作在人员配置、案件办理、综合保护和犯罪预防等方面仍然面临一些难题,必须充分把握机遇,增强信心,创新机制建设,高质效办好未检案件。

高质效办好未检案件的机遇。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优势是高质效办案的重要保障。在检察一体化机制中,上级领导下级是核心内涵。检察机关纵向关系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上级检察机关有权就具体案件向下级发出指令。因此在纵向一体上,可以突出多层级统筹,通过上级检察院对一些重大案件交办、提办、领办、督办,有效提升整体监督效能;另一方面,可以摒弃就事论事、零敲碎打的单向度思维定式,将以办案为中心的要求置于“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融合发展之中,依托参与、跟进、融入式监督优势所体现的一体化实时监督特点,引领检察一体化整体功能充分发挥。

检察信息化使上下一体的办案机制可操作性越来越强。在大数据时代,信息化建设促进了各层级检察机关的联通,四级局域网络、检察业务应用系统、远程提讯系统的广泛运用,这使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案件信息的收集和汲取能力更强、效率更快,上级院的对下指导、下级院的请示报告都更加便捷高效。信息联通无疑有助于上级检察院最大限度掌握下级院的司法动态及办案情况,也使得检察一体化机制的推动和运行有了强大技术支撑。

未检业务集中统一办理,使办案机制更加符合司法规律。检察机关监督办案与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密切相关,要融入法治建设大系统、法治监督子系统履职尽责,用系统观念分析解决问题,助力执法司法协同高效,真正做到配合有力,制约有效。未检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业务的集中统一办理,涉及教育、卫健、文旅、市场监管等多领域多部门,检察办案与监督都离不开与其他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协调、协作、监督。如制发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或社会治理检察建议,根据职级对等原则,需要与市级机关对等的市级检察机关制发和接收;同时,市级层面接收后可以同时根据检察建议内容在全市层面进行统一整改或规范,更有利于相关问题的系统全面解决,提升办案质效。

未成年人保护大格局的建立使办案成效更加明显。在司法机关层面,检察机关作为唯一参与未成年人司法全过程的司法机关,有责任也有条件全面履行好主导责任。在立法层面,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提出了“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大保护机制,检察机关履行司法保护责任,同时肩负法律监督重任,更要扛起新时代赋予检察机关的新使命,满足时代发展给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民法典的制定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修订实施,全国和各级未成年人保护协调机构的建立,从国家和各级政府层面凝聚各方力量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在此大环境下,检察机关通过办案促进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及综合保护的融合式监督的工作沟通协调会更加方便,工作力度和效果会更好。如对相关检察建议的重视与落实,行政机关履职不力的改正和纠错,涉未公益诉讼问题的办理与解决,社会综合治理的提质增效等等,使一体化机制推进的外部环境更加优化。

高质效办理未检案件的路径探究。主要可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

完善未检刑事案件办理纵向一体化机制。以多层级统筹为主,通过上级检察机关对重大疑难复杂刑事案件的指导和领办、督办,一体办案,有效解决基层院人员不足、能力欠缺,提升整体监督效能。以山东省日照市检察院为例,通过建立重大疑难刑事案件督办制度,未检涉性侵案件均第一时间上报市院,拟不起诉案件均由市院统一审查,由市院进行重大案件同步审查。近年来,先后一体化办理了省院挂牌督办及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的案件,均同步提前介入,同步审查,有效提升了办案质效,节约了诉讼资源。

完善未检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纵向横向融合一体化机制。通过树立系统观念,强化各业务部门在诉讼监督中的有效衔接。如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线索,可依靠内部科室及社会力量,在刑事案件办理中发现监护权侵害、抚养纠纷、司法救助等线索,案件办理中通过与公益诉讼、检察技术等部门配合开展调查取证,确保涉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的内外融合一体化推进机制。通过不断完善与未成年人保护成员单位之间信息通报、线索移交、衔接配合等机制,形成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合力。如强制报告制度的落实、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人员的处理、家庭教育指导、一号检察建议的落实等工作,均需各部门配合支持,形成合力。要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机制,通过制定相关制度文件、定期召开工作推进会等,促进各项制度机制落地落实。

完善法治宣讲上下一体化机制。根据法治宣讲巡讲要求,可以市级或县级为单位,统一建立校园巡回法治宣讲团,有效缓解人少校多、法治教育覆盖面不足等问题。同时,要加大校内校外法治实践活动,为学生提供有意义、有趣的经历,在鼓励学生实践法律的过程中推动法治教育目标的实现。真正把经验丰富、善于监督管理授课的最合适的人选为法治副校长,同时将参与校园治理和讲授法治课等列为具体考核内容,实行有效激励措施,更好调动工作积极性,切实发挥作用。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因其案件办理的特殊性、监督范围的广泛性、综合保护的多样性和社会关注的普遍性,更应通过充分运用和发挥一体化制度机制优势,充分整合、协调上下内外部资源优势,使检察机关以“整体的法律守护人”形象加大法律监督力度,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未成年人检察案件,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作者分别为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

[版面编辑:张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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