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谷区纪委监委
平谷区镇罗营镇在落实国家级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中,将小微工程交由村集体带领村民自建。为保证项目实施民主、廉洁、高效,镇纪委对村级自施项目开展全链条监督,督促镇村党组织落实责任,护航乡村振兴。
强化同级监督,压实主体责任。镇纪委将同级监督融入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全过程,紧盯是否履行“三重一大”决策程序和“四议一审两公开”民主程序,督促镇党委拧紧责任链条,切实解决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中的一些难题和阻碍乡村振兴的堵点难点。镇党委研究制定改革创新推进乡村振兴示范区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使用意见、乡村振兴示范区建设村级自施工程管理办法等,为村级自施项目资金使用和工程管理统一标准。
紧盯重点项目,强化专责监督。镇纪委紧盯乡村振兴重点项目、重大资金、重要环节,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全流程监督。项目前期重点关注立项、审批、招投标、合同签订、资金拨付等方面,项目实施过程中重点关注项目进度、安全施工、财务管理、项目监管等方面。对重点工作预期进度滞后、协作推进不力及有关堵点问题,及时进行警示提醒并积极推动整改解决。
深化“哨点”行动,压紧一线监督。为切实发挥村纪检委员一线监督优势,镇纪委指导村纪检委员完善村级监督工作清单,强化对村“两委”干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的监督。纪检委员在村级项目自施过程中,督促村党支部严格落实镇党委“建前”摸底群众需求、“建中”引导人民参与、“建后”压实管护责任的工作要求,确保村级自施项目合民意、解民忧、赢民心。(文/庾芳责编/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