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组长,刚才我们的几名干部在城区开展日常巡查时,有人开着摩托车往车里扔了一袋东西就飞快地走了,现在我们该怎么办啊?”这天,原本是个很寻常的周四,刚忙完手头工作的岑溪市纪委监委驻市交通运输管理局纪检监察组莫组长正打算去委机关交份材料,想着对接完业务就差不多可以下班了,不料却被一个电话打破了计划。
电话那头,是岑溪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李副大队长,听得出他的声音略显焦急。
“扔东西,什么东西呀?长什么样的?”莫组长一头雾水。
“瞧着像是钱和烟?包着的,我们不敢动。”李副大队长回道。
钱?烟?公然行贿吗?这可不简单啊!莫组长心里一惊。“这样,你们现在开始全程拍照,一起回到纪委监委机关院子,我跟纪委这边沟通一下。”
“好!”
挂断电话后,莫组长立刻向纪委监委领导汇报相关情况,最后决定先把涉案财物交回信访室,并做好登记。
“就是这袋东西,还包着呢,我们没敢拆。”不一会,市自然资源局的几名干部来到市纪委监委信访室。只见李副大队长手上拿着一包红色物品,几名同志跟在身后,其中一个手里举着手机在录像。
这时候,莫组长也终于看到这袋东西的全貌,一个红色塑料袋,用透明胶牢牢捆着,依稀可以看到里面是条香烟和一小沓百元大钞。
“你们先坐,我们这边了解一下具体情况,东西放在桌子上就行,我们也安排有录音录像了,你们放心。”莫组长上前招呼道。
将财物上交后,李副大队长终于放下悬着的心,慢慢讲述事情发生过程。
原来,岑溪市自然资源局综合执法大队四中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在城区某小区附近发现疑似违规建房现象。按照动土必问的工作制度,执法人员停车到实地开展核查工作。在核查时,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一辆摩托车往执法车车窗扔了一袋东西后迅速驶离现场。
由于事发突然,执法人员没能及时反应叫停摩托车司机,反应过来摩托车早已不见踪影。几人看清塑料袋里的东西后,面面相觑一会决定第一时间跟局里和纪检监察组汇报,于是有了开头的一幕。
信访室工作人员在双方共同见证下,清点了袋子里财物的数量和种类并填写了《礼品上交清单》。经过清点,袋子里装了一条荷花牌香烟,价值400元左右,还有现金500元。后续将按照相关处置程序对物品进行处理。
“这几位同志能主动上交不明财物,说明他们纪法意识强,守住了自己的廉洁底线,做得非常好!希望大家向他们学习,牢固树立纪律和规矩意识……”近日,岑溪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纪委监委派驻市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召开全体干部会议,莫组长在会上通报表扬了几位同志的做法,同时对该局党员干部开展廉洁教育,教育引导其崇廉、倡廉,进一步推进廉政教育常态化、警示教育制度化,切实筑牢党员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岑溪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