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贵港市委批准,贵港市纪委监委对桂平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梁植聪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并对其采取留置措施。
经查,梁植聪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宴请;违反组织原则,在人事调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财物;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入股企业;安排下属支付本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在社会保障事项中优亲厚友;干预插手工程项目招投标;私欲膨胀,贪婪成性,与不法商人勾肩搭背沆瀣一气,大搞权钱交易,利用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梁植聪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贵港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贵港市委批准,决定给予梁植聪开除党籍处分;由贵港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贵港市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