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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新规实施首日违规现象时有发生

11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消防条例》正式实施。新规加强了对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的消防安全监管,明确了对违规停放和充电的处罚标准:个人500元至1000元、单位1000元至5000元。同时,《深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试行)》也明确了对未戴头盔、未上号牌等违章行为的处罚标准。

昨日,记者走访市区多个地铁站口、繁华路口、城中村发现,部分此前市民反映电动车违规停放较严重的地铁站口的情况有所好转,但一些路口电动车车主未戴头盔、闯红灯、走机动车道的现象仍时有发生,部分城中村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的现象仍较严重。

未戴头盔、闯红灯的情况时有发生,城中村存飞线充电现象

11月1日,记者分头走访了龙岗区保康路与龙岗大道、龙华区和平路和人民路交叉路口。早上8点多,记者到访保康路与龙岗大道交叉口,看到路口已有交安员和志愿者值守。大部分骑行电动车的市民有佩戴头盔,但也有少数人未戴,还有少数骑行者闯红灯。现场值守人员发现违规情况,有上前提醒并劝导。中午12点多,在临近龙华地铁站的和平路和人民路交叉路口,记者也看到未戴头盔、闯红灯的情况时有发生。

记者在附近的华富市场统建楼和景华新村走访时,发现有不少电动车飞线充电,存在很大的消防安全隐患。其中华富市场统建楼较严重,多达10余辆——有的是从一楼房间窗口拉线、有的是从一楼外墙设电插座,还有的从楼上放线至楼下。景华新村内也有住户飞线充电,有一处旁边就有公共充电桩,但仍私接电线。

规范骑行、安全充电还须宣导,市民的安全意识也有待提高

走访中,记者发现在福田梅林、龙岗横岗片区的多个路口都设置有提醒骑行电动车要戴头盔、不闯红灯的循环广播,有的路口还有交安员手持扩音器劝导。有的电动车车主听到提醒,会从后备箱拿出头盔戴上。还有些加装了顶棚的车主,在被劝阻后也会收顶棚。龙华交警大队对人民路和和平路路口电动车违规骑行情况,曾多次联合街道、交管等部门开展过统一整治,但载客摩的违规情况仍屡有回潮。

同样部分城中村电动车飞线充电、堵塞消防通道的问题也由来已久,宝安西乡龙珠山顶花园、南山西丽官龙村等也曾有市民反映,相关街道社区也曾派人处置。“我个人近距离观察过电池自燃,当时是有人用延长的违规插座充电,整个车辆直接报废,所以新规强调安全充电很有必要。”有居民建议街道社区、消防部门既要宣传引导居民安全充电、规范停放,还应严把公共充电桩的质量安全关。

另有市民期望新规实施后,电动车与行人抢道的情况能有所改善,建议在人流量大的地铁站口增设停放区域和充电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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