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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程序 公开“唱账” 管好村集体“钱袋子”

“江门电站收入122495.76元,机修支出1100元,搭建铁棚支出2.6万元,支付电站员工工资3.75万元……本月收支共有15笔。”前不久,我们列席了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江门村党总支第三季度党员大会。会上,村党总支书记于金友大声地“唱”出每笔开支明细,并接受村民询问。

江门村拥有2个水电站和一个面积4500亩的集体林场,村集体固定资产达650多万元,村集体经济年收入可达百万元。如何管理好这些资产是家家户户关心的大事。

早在1999年,江门村就实行公开“唱账”。现在,为确保公开“唱账”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我们镇纪委指导村“两委”制定了村集体经济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每季度定期在党员大会上公开账目。

每次“唱账”前,公开账目先由村会计和出纳核对,经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清核后,再由村党总支书记对上一季度每笔收支情况进行通报。在“唱账”过程中,党员群众可以就村里大小事项、工程项目、非生产性开支等问题,向村干部问政。

党员大会结束后,我们随即开展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例行监督检查,在查阅该村账目时,发现最近一笔河堤修复账目,明明是第二季度的,却在第三季度才入账。带着疑问,我们找到于书记了解情况。

“因为当时有党员存在不同意见,所以要由村务监督委员会进行调查核实,在下个季度党员大会上再次‘唱账’,大家表决通过后,才能正式入账。”于书记向我们解释。

对于“唱账”这种方式,干部群众是否赞同、效果如何?我们找到参会人员进行谈话了解。“会上公开‘唱账’、现场‘对账’询问,村里做了哪些事,用了哪些钱,都能明明白白‘晒’出来,现在我们每个人都是监督员。”一名党员向我们介绍,比起在墙上公示,公开“唱账”的方式更直接,群众更容易接受。

村集体经济收入取之于民,更要惠之于民。近年来,江门村在管好村集体“钱袋子”的同时,活用村集体资金反哺村里各项事业,不仅硬化了15条巷道,还修建了小学、敬老院等,村庄基础设施不断改善,村容村貌全面提升,推动村集体经济红利惠及更多群众。

为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探索加强基层监督的方法路径,临桂区纪委监委结合清廉乡村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群众监督作用,倡导在行政村党组织中实行公开“唱账”制度,推动村集体资金收入、管理和使用情况从墙上公示转变为公开“唱账”,给群众一本“明白账”。截至目前,江门村公开“唱账”模式已在全区60多个行政村推广。(作者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临桂区五通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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