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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一房两卖”引发纠纷 检察建议叫停仲裁裁决执行

开发商“一房两卖”引发纠纷

湖南长沙:检察建议叫停仲裁裁决执行

日前,经湖南省长沙市检察院依法监督,困扰赵某家两代人十多年的房产纠葛终于尘埃落定,他们的生活恢复了正常。

这一切要从24年前说起。1999年10月,赵某一家从某开发商处全款购买了三套房屋,但因开发商的原因,这三套房屋一直没有办理产权登记。2006年10月,赵某一家突然收到法院强制腾房的公告。原来,开发商在2001年将这三套房屋“一房二卖”给了宋某。2005年5月,宋某向长沙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开发商交付案涉房屋。之后,长沙仲裁委员会支持了宋某的仲裁申请,宋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自此,赵某一家不断通过执行异议、诉讼、信访等方式维权,相关职能部门也多次进行协调处理。但由于赵某一家系仲裁案外人,不具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主体资格,向法院申请执行异议也因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而多次被驳回。无奈之下,2022年8月,赵某向长沙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受理案件后,承办检察官对案涉房屋仲裁、执行等所有关联案件进行了同步调卷审查,最终认定赵某一家购房、付款、备案在先,又已实际占有使用案涉房屋二十余年,其权利顺位理应优先于宋某。同时,检察官通过调查核实查明,开发商在仲裁过程中隐瞒了“一房二卖”的事实,而宋某主张用于抵扣房款的债权也无充分证据予以证明,这些情况足以认定作为执行依据的仲裁裁决损害了案外人赵某一家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不予执行。

2022年12月,长沙市检察院依法向该市中级法院制发非诉执行监督检察建议,建议法院先予撤销驳回赵某一家执行异议的裁定,再作出不予执行案涉仲裁裁决的裁定。检察建议发出后,检察官积极与承办法官沟通对接。日前,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监督意见,作出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裁定。

[版面编辑:樊悦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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