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通讯员贡淑婷)为了减少支出省下钱来还赌债,年近六旬的他竟然想出了“凌晨偷鸡”的“零成本进货方式”。近日,经江苏省丹阳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韩某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
肉鸡养殖户周某与某牧业公司签订了收购协议,明确了肉鸡的回收价格等事项。2022年6月下旬,周某在清点售卖成熟肉鸡时,发现与最初投放的鸡苗数量相去甚远,超出了合理损耗的范围。心中生疑的他随即调取了鸡舍内的监控视频,结果发现当月1日至18日的凌晨,每天都有同一名男子来鸡舍偷鸡,每次偷的数量都有十数只。周某当即报了警。通过技术比对,警方很快锁定了嫌疑人韩某,并于2022年6月23日将其抓获归案。
据韩某供述,原本他一直在老家务农,四年前开始在常州市钟楼区从事个体活禽买卖生意。按照常规,韩某一般是到批发市场进货,偶尔也会在周边地区寻找养殖户购买活禽。然而,由于韩某在闲暇时赌博欠了不少钱,为还债竟萌生了偷鸡卖钱的念头,经过几番踩点,他盯上了丹阳某乡镇的周某的养鸡场。2022年5月31日深夜,韩某驾驶摩托三轮由住处出发,于6月1日凌晨到达养鸡场,而后通过爬树绕过铁丝网、由窗进入养鸡棚,再来回数趟分批抓鸡入袋,最后才“满载”返程。此外,为了及时将鸡脱手变现,韩某选择在归家途中的批发市场路边“就地卖鸡”,公鸡30元一只、母鸡一只25元的低价很快吸引了买家。尝到“甜头”的韩某一发不可收拾,多次前往周某家实施盗窃行为。
2023年6月20日,该案移送丹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经该院审查认定,2022年5月31日至6月18日期间,韩某连续实施盗窃作案18次,窃得被害人周某饲养的公鸡220只、母鸡66只,价值共计人民币6352元。2023年7月12日,丹阳市检察院以盗窃罪对韩某提起公诉。结合韩某归案后如实供述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已退出赃款等情形,近日,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