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宋艳玲
单位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检察院
职务检委会专职委员
关键词分级干预
“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从起诉与否到‘后半篇文章’做得是否扎实到位,都影响着孩子的未来。我们在办案中发现,很多犯罪情节轻微、自愿认罪认罚、真心悔过的涉案未成年人,需要及时对他们进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这也是我们推动构建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未成年人保护格局的关键一步。”宋艳玲说。
2020年,宋艳玲将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团队有机结合,创新建立“5+2”帮教模式,“5”即检察官、侦查人员、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老党员志愿者,“2”即犯罪嫌疑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将对被害人的帮扶延伸到对涉案未成年人的帮教,组建微信帮教群,建立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观护基地,多措并举帮教感化涉案未成年人。截至目前,该模式已成功帮教26名涉案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
宋艳玲还在“5+2”帮教模式基础上,积极探索了罪错未成年人分级干预机制,推动该院以数字检察为引领,建立未成年人犯罪监督模型,调取辖区内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记录,对比学籍信息,与其学校联合开展法治教育。同时,该院还以专门教育为渠道,与当地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联合建立帮教基地,并突出差异性,根据帮教对象的年龄、罪错程度进行分级预防,精准帮教涉案未成年人。
凭着扎实的理论功底与丰富的实践经验,宋艳玲入选河南省未成年人检察人才库,其办理的多起案件被河南省检察院评为精品案例。
(本报记者刘立新通讯员张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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