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讯(记者陶强)为提升对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监督质效,及时发现和监督“减假暂”案件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日前,天津市检察院决定对“减假暂”案件开展专项监督。
专项监督从10月初开始至11月中旬结束,分自行排查和统一抽查两个阶段进行,要求根据案件种类、数量进行全面梳理,建立台账和排查清单,形成排查报告;对发现的违规违法问题要及时依法提出书面纠正意见。
此次专项监督重点聚焦2017年以来,罪犯漏罪解回重审人员、老病残罪犯是否存在“应减不减、应保不保、应假不释”的情况;2018年以来,所有的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是否存在医疗机构、鉴定人员不适格,出具虚假病情鉴定、诊断证明,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等问题;因违反违禁品管理规定被处理的在押人员3年内被减刑、假释的情况;减刑、不予减刑和检察机关提出检察意见未被采纳的案件是否存在起始、间隔时间不足,幅度超出规定、法定从严情形、认罪悔罪表现、立功等方面审查不严,财产性判项履行与减刑、假释关联机制落实不严格等问题;是否存在违反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有关公示公开、开庭审理、征求意见等程序规定的问题。
据了解,此次专项监督紧盯“减假暂”案件办理各环节、全过程,坚决监督纠正违法“减假暂”和“该减不减、该放不放”问题,促进刑罚变更执行及检察监督工作规范发展。同时,注重通过个案深挖司法工作人员徇私舞弊、权钱交易、失职渎职办理“减假暂”案件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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