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精益求精的案件“质检员”
记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邓海燕
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的每一起案件,都必须经得起检验。湖南省郴州市纪委常委、监委委员邓海燕1998年进入纪检监察系统,2001年以来一直从事案件审理工作。邓海燕深知案件审理工作责任重大,她时刻谨记领导和前辈的叮嘱:“案件质量是执纪执法工作的生命线,审理人员笔下千钧重、肩头万斤担,务必认真慎重、严谨细致。”
不枉不纵,坚决维护党纪国法权威
2012年,邓海燕带队主审一个案件,调查组认定被调查人涉嫌受贿犯罪,提出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意见。她审核证据后,认为被调查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可以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因结论与调查组意见不一致,在跟调查组沟通时,调查组的同志说:“这个意见都已经反复研究讨论过了。”
一边是调查组的坚持,一边是涉及被调查人是否要受到刑事责任追究,她反复思量,没有轻易下结论。而是与检察院公诉科的同志就如何定性反复商量,又与调查组、法院的同志多次沟通,最后到省纪委请示汇报,使该案得到恰当的处理。调查组的同志事后说她这种恪尽职守,讲原则、讲规矩,对工作一丝不苟的精神令人敬佩。她说:“作为审理人员,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不枉不纵,我责无旁贷。”
“常委,这里有个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干部,单位说他马上退休了,准备让他正常晋升。”2022年的一天,该市人社局工资科的同志电话请示邓海燕关于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的执行事项的问题。邓海燕听了,严肃地对该同志说:“那是不可能的,恢复党员权利后二年内,不得在党内担任和向党外组织推荐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或高于其原任职务的职务,这是党纪条规明确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到位!”之后,她不放心,怕单位执行打折扣,又马上安排案件审理室的同志,要求在2022年度处分决定执行事项检查中,必须对该同志的处分执行情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确保处分执行到位,维护党纪权威。
执行到位的前提是处理精准。多年来,为准确把握政策法规,邓海燕把业余时间大都用在学习上,她的办公桌和文件柜摆满了与业务相关的书籍。“学中干、干中学”使她成为公认的纪检监察业务“活字典”,“不懂就问邓海燕”成了郴州市纪检监察干部的口头禅。
“案件办理过程中的所有‘疑难杂症’只要找到她,都会有解。对案件适用的每个纪法条款,她了然于胸、信手拈来。”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郝佳难掩敬佩之情。
“一个处分决定,可能改变犯错人员的人生轨迹。没有丰富的理论知识做基础,是干不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邓海燕经常提醒纪检监察“新兵”,要做工作上的有心人,勤奋学习,勇于悉心求教。
勇于担当,坚决扛起急难险重任务
作为土生土长的湖南人,邓海燕干起工作来有一股“蛮劲”。2020年2月,新冠疫情暴发初期,防控形势异常严峻,这时,永兴县有2起重要案件需要市纪委监委调查核实,邓海燕临危受命提前介入。
“当时需要约谈的党员干部有几十人,因为疫情影响,谈话无法面对面进行,她便根据不同约谈对象分别制定了详细的谈话提纲。白天调查组根据谈话提纲收集案件材料,晚上则将厚厚的材料汇集到临时办案点,交由她梳理分析。”市纪委监委第二监督检查室干部雷志刚对那几天的情形记忆犹新,“隆冬时节,永兴县城异常冷清,我们每天只有盒饭和方便面充饥。通宵达旦地熬夜,调查组的同志都困顿得不行,忍不住趴在桌上打盹。然而几次小盹醒来,我都发现她端正地坐着看材料,神情专注、一动不动。”
在邓海燕统筹协调下,案件的审查调查与审理工作在3天内如期完成,6名涉案党员干部全都受到了恰当处分,10多名相关人员被问责处理。
长时间伏案阅卷,邓海燕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腰椎病。2020年上半年,高强度的工作节奏让她的病情愈发严重,上下楼梯都需要有支撑物。“记得有一次,因腰椎压迫神经,她腰腿疼痛到无法站立,后来是120救护车送医救治。医生警告她‘再不卧床休息将面临瘫痪’,可住院治疗期间,她依然想着工作,要求我们及时汇报工作进展,遇到重大、疑难、分歧意见较大的案件,躺在病床上指挥调度审阅案件材料,主动与司法机关、上级业务部门衔接汇报,确保定性准确、量纪适当……”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干部吴为感慨道,无论在什么场合什么情况下,她都恪尽职守。
严于律己,坚决做到打铁必须自身硬
“执纪者必先守纪”,是邓海燕常挂在口头的一句话。
2020年2月,邓海燕带队到县市区开展工作检查。因检查结束已过正常用餐时间,县里的同志安排检查组一行吃饭,事后邓海燕要求检查组一行按标准上交伙食费。县里的同志认为已过了正常吃饭时间,可按加班餐安排,不用交伙食费。邓海燕批评了该同志:“我们下来检查,按要求就是只能接待一餐,其他时候不管什么理由,用餐必须交纳伙食费……”后在邓海燕的坚持下,县里的同志收下了伙食费。
长年奋战在办案一线,手握定性量纪权,就难免成为一些不法分子的“围猎”对象。对此,邓海燕总结了不少“突围”心得,其中的两条,就是“立世简单纯粹、生活廉洁自律”。
“我与她共事5年多,很少见她出去聚餐。”该市纪委监委第六监督检查室副主任朱路峰说,邓海燕的日常生活十分简单规律,工作日她每天最早出现在办公室,最晚熄灯离开。
2019年,郴州市属某国企干部被立案审查调查,当案件进入审理环节后,其亲属托人向邓海燕求情,希望看在老乡的情分上高抬贵手。邓海燕不为所动,坚持依纪依法秉公处理。
在一次对一位熟悉的调查对象审理谈话后,该对象邀请邓海燕去茶楼坐坐被拒绝,后又多次打电话邀请,反复几次未得到邓海燕的同意,便指责她不讲感情。最后,邓海燕与该调查对象变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没有纷繁的人情干扰,可以心无旁骛地投身工作,可以公正无私地定性量纪。”邓海燕坚信,简单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