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三湘风纪网
“经调查核实,未发现谭某、谭某某两名同志存在违纪行为,反映的问题与事实不符,现予以澄清……”近日,泸溪县纪委监委通过召开村权监督月例会的方式,公开为两名村干部澄清正名。
今年6月,泸溪县纪委监委收到群众匿名举报,反映村干部谭某和谭某某2人存在在受灾补贴发放中优亲厚友、为3名外出人员继续发放公益性岗位补贴等问题。
举报中反映的问题清晰、具体,泸溪县纪委监委经过分析研判后,迅速按照“室组地”联动机制,明确1名班子成员牵头,由1个纪检监察室协同属地乡镇纪委开展核查。
核查组通过走访群众、谈话、调阅书证等方式,查明受灾补贴发放系受灾户本人申请、镇村核实、民主评议和公示等程序,经“一卡通”账户进行发放,除1人是谭某亲属且确实受灾外,其他未有谭某和谭某某的亲属;另外,3名人员外出前虽然申报了公益性岗位,但审核未通过,并未领取岗位补贴。所以反映的问题不属实。经专题研究,泸溪县纪委监委决定进行澄清正名。
如何确保取得较好的澄清效果呢?泸溪县纪委监委承办部门专门进行研讨,认为在由驻村干部、村干部、党员群众代表等参加的村权监督月例会上进行更为妥当。澄清会上,承办部门通报了调查核实情况和核查结果,并出具书面函件材料,公开为2名被反映人澄清正名。于是就出现开头的那一幕。
“感谢纪委今天来为我澄清正名,让我放下心理包袱。今后我将继续努力工作,发挥好党员、干部的模范带头作用,不辜负组织和群众的期望。”受到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后,谭某激动地说。
“我们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就是为了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干事创业。”泸溪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以来,泸溪县纪委监委先后为4名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采取书面、会议等方式进行澄清正名。(泸溪县纪委监委向建军张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