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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整改对我们来说是好事”

本报讯(记者李轩甫通讯员周璐)近日,海南省临高县检察院收到该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落实检察建议的回函,回函称:“收到检察建议后,我们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物流总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排查出的10个方面安全隐患,责令物流总汇立行立改。目前已完成所有安全隐患问题的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这次整改对我们来说是好事,真正起到了预警作用。”

2022年9月23日,临高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巡查中发现,占地约1.5万平方米的临高某仓储物流总汇(即“物流总汇”)是该县主要的仓储物流服务企业,有10余家快递物流企业和一些再生能源企业租用其仓库,作为仓储、中转、加工场所进行生产经营。各仓库内存有大量的塑料制品、纸皮和快递包裹等易燃品,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经初步调查,检察官认为物流总汇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与行政职能部门怠于履行监管职责存在直接关系。

2022年11月7日,临高县检察院分别对该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进行立案调查。办案检察官走访物流总汇各仓库后发现,有12处仓库的消防栓被遮挡或损坏,其中8处的消防栓管道内无水;有9处仓库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被占用或堵塞;所有仓库均未设置应急照明灯和疏散指示标识,未设置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仓库内灭火器配备不足。另据查,临高县应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队多次到物流总汇进行安全执法检查和消防事故演练,但针对前述消防安全隐患未能监督企业及时整改,导致安全隐患长期存在,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今年2月13日,临高县检察院向两家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两家职能部门高度重视,主动邀请检察官参与座谈会,整改工作随即启动。两家职能部门组成联合执法检查组,对物流总汇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截至今年3月底,检查组经现场执法检查,共排查出未设置室内消火栓、未设置火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10个方面安全隐患,均现场责令物流总汇立行立改。今年5月,检查组再次对物流总汇的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执法检查,发现其仍未按照要求及时完成问题的整改。对此,临高县应急管理局向住建、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发函要求跟进监督整改。临高县消防救援大队向物流总汇下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物流总汇今年8月25日前完成所有问题的整改,彻底消除安全隐患。9月8日,临高县检察院回访发现,物流总汇已按照《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要求完成整改。

[版面编辑:肖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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