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共干了54天,他答应每天给150元,总共是8100元,但至今都没有给我一分钱!”今年4月的一天,74岁的杨某怒气冲冲地来到河北省康保县检察院,希望检察机关支持他起诉要回应得的劳动报酬。
2022年3月,杨某受雇于池某的养殖场,双方口头约定日薪为150元。两个月后,杨某离职,池某口头答应会支付杨某工资,但之后一年多一直没有下文。杨某先后到派出所、乡政府等部门寻求帮助,但因无法出示劳动合同、欠条等有效证据,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杨某是孤寡老人且文化程度较低,子女又不在身边,缺乏诉讼能力,康保县检察院经审查后受理了杨某的申请。在协助杨某收集证据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双方对工资存在争议。杨某坚称当时池某答应给他的工资是每天150元,而池某却表示,当时只答应给杨某每天100元。由于没有签劳动合同,二人相持不下。
今年5月,承办检察官实地走访了养殖场的左邻右舍,又到派出所、乡政府等部门核实情况,了解到池某和杨某关系融洽,没有不和,而且杨某生病时,池某还开车将其送往医院。池某和杨某也承认,二人虽然存在纠纷,但无个人恩怨。这表明双方具有和解的基础。
经过数周的走访调查后,5月30日,康保县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共同引导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承办检察官对池某和杨某积极开展释法说理,一边安抚杨某的情绪,向其讲明养殖场受疫情影响经营困难,池某拖欠工资有一定的客观原因;一边向池某指出欠付工资、不签署劳动合同不仅违法,还会对企业造成不良影响。同时向池某讲明,不管是短期还是长期用工,企业都必须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以维护自身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若产生劳动纠纷,也可以此作为维权的证据。
通过各方的齐心协力,池某和杨某最终商定以150元一天的标准计算工资,达成并签订了由池某向杨某支付7200元的和解协议,杨某当场撤回了支持起诉申请。池某表示,今后将依法合规经营养殖场,保证该类事件不会再次发生。
近日,池某经过多方筹集资金,履行了和解协议内容。至此,一起讨薪纠纷在诉前得以圆满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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