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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以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 助力案件质量提升

来源:延庆区纪委监委

为进一步规范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审理工作,延庆区纪委监委依据市纪委监委相关文件,坚持问题导向,通过广泛征求机关各部室意见并经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制发《中共北京市延庆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北京市延庆区监察委员会违纪违法案件审理流程及文书规范》。

一是规范审理工作程序。《规范》涵盖从案件受理到案件审理再到处分执行的全流程,包含各环节程序要求、时限规定及文书模板,对审理流程和文书制发作出明确规范,为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提供切实依据,进一步提高审理工作的规范化、法制化、正规化水平。

二是优化工作衔接机制。为强化内外协作,推动法法衔接,提高工作效率,《规范》明确了案件审理过程中案件审理室与审查调查部门、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之间的分工职责与协商协调机制,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提升纪检监察工作法制化,增强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案质效。

三是严格落实请示汇报制度。为严格落实双重领导体制,提高监督执纪执法工作质量,《规范》对提请区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向同级党委请示、向市纪委市监委报告备案的各类事项进行了明确规定,最大限度保障案件审理工作的正规化,推进延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是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为一体推进“三不腐”,深化“三效合一”,实现以案促改、以案促治,《规范》明确了处分宣布及执行的具体要求,并对需向社会公布的情况和纪检监察建议的制发作出规定,扎实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文章”。

“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规定》规范动作执行,并通过推进案件质量评查机制等方式,不断加强和改进案件审理工作,确保案件审理符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规’的‘二十四字’标准,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检验,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的统一。”案件审理室主任表示。(文/宋菲责编/郭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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