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玛多县“人口小县”机构整合试点是全省重要改革任务,已于日前宣布工作完成。9月23日,微信公众号“玛多融媒”发布来自玛多县委编办的解读文章称,“大部门”机构使得原各机构能自觉跳出“一亩三分地”的思维模式,在“大部门”框架内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
玛多地处青海省南部,果洛州西北部,总面积2.53万平方公里,下辖2乡2镇,30个村和2个社区,常住人口14490人。县委编办介绍,玛多县编制总量少,改革前,全县县直党政群机构共28个,除个别用编需求较大的部门外,部门行政编制平均不到4名,“四人以下局”13个,占据玛多县党政群机构的近“半壁江山”,加之玛多县地域面积广,平均海拔高,自然条件恶劣,服务半径大,人员力量分散,部门间相近职能较多,导致县直各部门行政效能发挥受限,服务保障能力捉襟见肘。
当地将改革前的25个党政机构整合设置为20个,其中党委机构6个、政府工作部门14个,较改革前精简了5个机构,精简比例为20%,旨在构建“大监督”“大组织”“大文化”“大生态”“大农牧”“大保障”“大建设”“大执法”的“大部门”机构职能框架。在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方面,玛多县将劳动保障、交通运输、城市管理、农牧、文化五个领域执法队伍整合为一,设立玛多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旨在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力量分散等问题。在深化事业单位机构整合方面,玛多县将31个涉改事业单位调整优化设置为28个,旨在进一步健全完善公益服务体系。在深化群团组织改革方面,玛多县组建中共玛多县委群团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县群团工作,旨在让群团组织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玛多县视觉中国图
玛多县委编办介绍,在保障基层政权职能完整和基层基础工作力量不减弱的前提下,玛多县全面开展机构职能调整探索,让自身拥有更加精干、更加简约、更加协同的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以更大程度节约行政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由此实现玛多行政效能和行政水平的大幅提高。
其中,机构整合以“强基层”为目标,通过优化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的“化学变化”,让玛多县拥有更高效的机构运行机制和更高的行政效能。玛多县“合并同类项”,将整体职能类似、有较多职能相近、有部分职能重合的机构予以整合或对类似、相近、重合的职能予以调整,即对机构和职能予以明确界定、重新配置,按照重塑性改革思路,推进机构重组、机制重建,一体推进党政机构改革、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事业单位机构整合和群团组织改革,让玛多县机构设置更加优化协调、职能配置更加协同合理、权责界定更加明确清晰、机构运行更加顺畅高效。
机构整合以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为基本原则,统筹设置党政机构,进一步解决党政机构设置突出问题,在前期已将县司法局与县委政法委合署办公、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与县委统战部合署办公的基础上,将县文体旅游广电局与县委宣传部合署办公、将县人事局与县委组织部合署办公,以进一步完善党政机构布局,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确保党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同时,进一步加强党对群团工作的领导,组建县委群团工作委员会,统筹协调全县群团工作,让县域内各“势单力薄”的群团组织在党的领导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工作。
机构整合还着眼解决当前突出矛盾和问题、着眼长远发展需要,结合实际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职能体系,重点围绕合理划分事权、理顺地方政府和三江源国家公园的职责关系,以构建“大监督”“大组织”“大文化”“大生态”“大农牧”“大保障”“大建设”“大执法”的“大部门”机构职能框架为目标,扎实推动改革任务落实,达到了精干设置机构、科学配置权力的要求,实现了一类事项原则上由一个部门统筹、一件事情原则上由一个部门负责。同时,“大部门”机构也使得原各机构能自觉跳出“一亩三分地”的思维模式,在“大部门”框架内心往一处想、智往一处谋、劲往一处使,明确各自定位,发挥各自所长,凝心聚力,推动形成高效率组织体系。
责任编辑:张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