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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尉氏:消除监管死角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张友志刘昊琪)小粮油店与群众日常生活需求密切相关,因规模小、不显眼,常被行政监管部门忽视,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隐患。不久前,河南省尉氏县检察院携手当地市场监管等6部门制定《尉氏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搭建起食品安全的过滤网。

早在2022年8月,群众就向检察机关反映县城多家粮油店销售的花生、芝麻等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尉氏县检察院联合该县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进行抽检。“快检结果显示,芝麻酸价超标,花生米黄曲霉素含量超标,存在食品质量安全隐患。”该院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朱永宏说。随后,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封了产品并监督商家销毁。同年10月,该院发现某居民区附近仍有粮油店在销售同类花生和芝麻,遂立案调查。检察官走访多家小粮油店,发现均存在无产地证明、无进货查验记录和销售台账情况。

检察官了解到,农业监管部门对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主要集中在生产、储存环节,市场监管部门抽检则集中在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对居民区周边的小型粮油店抽检频次较少,导致出现监管死角。

尉氏县检察院随即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加大抽检范围和频次,并依法对销售不合格农产品的粮油店采取行政措施,预防和避免食用农产品质量出现问题。市场监管部门立即开展为期一个月的食用农产品专项整治行动,检查大中小型超市36家、食品经营店102家、小型粮油店44家,现场完成问题整改6件,同时开展现场宣讲活动,切实监督市场主体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消除食用农产品安全隐患。

与此同时,该院还携手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6部门制定《尉氏县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农产品从生产源头到市场销售各环节监管部门职责并开展专项治理,对问题突出的农产品,实施“一个问题品种、一张整治清单、一套攻坚方案、一批管控措施”精准治理模式。

该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军波表示,下一步,该院将依法督促行政监管部门建立协作配合机制,积极督促整改,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版面编辑:李君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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