谎称借钱搞投资实是骗钱高消费
男子打着投资工程项目、扩大生产经营等幌子,以借为名,多次骗取他人钱财,并将所得钱款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高消费挥霍。经湖南省汉寿县检察院提起公诉,8月28日,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黄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5万元。
黄某日常收入微薄,又无其他收入来源,本应勤俭节约,量入为出,可其却谎称手头有项目可以投资,诱之以高额利息或巨额利润,频繁向身边熟人借钱。
2018年5月,黄某对朋友张某称有亲戚承揽了一个工程项目,预期利润颇为可观,现需要追加投资,如果张某手里有资金可以借给他投资,并许诺月息5分。张某信以为真,分两次借给黄某30万元。借款到期后,黄某仅支付了3.6万元的利息,却不归还借款本金。张某多次向其催讨,黄某先是百般敷衍,见张某催得紧了,索性不再接听张某电话。张某感觉不妙,经打听才知道黄某说的那些赚钱的大生意根本就是子虚乌有。2022年8月,张某报案。
经侦查查明,2016年至2019年,黄某虚构投资工程项目、经营的餐厅需要扩大店面、二手车生意红火诚邀合伙人加盟、拓展物流业务等理由,先后诈骗张某等7名被害人共计85.35万元。诈骗所得资金部分用于还本付息,剩余大部分被其用于购买高档车辆、名牌手表、服饰等。
办案检察官认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借为名,通过虚构还款能力,骗取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案件事实、情节及黄某犯罪后表现,该院以涉嫌诈骗罪对其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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