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行洪安全“较真”
河南固始:联动办理一起非法占用河道建造船只行政公益诉讼案
本报讯(记者刘立新通讯员吴晓军)“今年雨水大,幸好淮河岸边的3家造船厂的船只全部下水了,不然危险性难以想象。”近日,河南省固始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办案检察官到该县三河尖镇进行案件回访时,淮河岸边的居民说。
淮河流经固始县的三河尖、往流两镇,县域内全长59公里,流域面积219平方公里。今年3月,固始县河长制办公室向固始县检察院移送线索:位于三河尖镇望岗码头、金马码头以及周郢村的3家船舶修造厂,在无行政许可的情况下,于淮河河道管理范围内建造船只,严重妨碍淮河汛期行洪安全。
检察官走访后查明,3家船舶修造厂系辖区造船支柱性企业,年产值近2亿元。今年初,县委、县政府要求受疫情影响停工、减产的企业全面复工复产。3家企业为加大产能,擅自在位于淮河河道管理范围内的滩涂地建造船只,被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列入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整改清单。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多次发文要求整改,但职能部门一直未依法履行职责,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损。
根据相关规定和公益持续受损的实际,4月2日,固始县检察院分别向县水利局、属地政府制发诉前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制止3家船舶修造厂非法占用淮河河道建造船只的行为,并对违法行为给予处理。但职能部门、属地政府均未按期回复,也未采取任何整改措施。
4月25日,河南省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田凯到固始调研,该院通过公益诉讼调查指挥中心,就3家船舶修造厂非法占用淮河河道情况进行远程演示。田凯对案件取证、后续处理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随后,该院结合省院指示精神和案件办理情况,主动向县委汇报,县委高度重视,指派县长带队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进行专题汇报。职能部门、属地政府也先后就有关情况向该院作出书面回复。
在后续跟进监督过程中,该院发现问题整改进度缓慢,截至5月30日,非法占用淮河河道的在建船只仍有30艘,淮河汛期行洪安全依旧面临严重威胁。该院就职能部门、属地政府提出的占用河道船只是否妨碍淮河行洪安全、主体是否适格等问题,及时向信阳市检察院进行专题汇报、联合开展研判。在厘清权责边界的前提下,6月12日,该院依法向县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7月24日,法院宣判,检察机关诉讼请求全部得到支持。
判决生效后,检察官于8月21日实地走访验收整改情况,发现3家造船厂占用淮河河道的船台全部被清除,淮河行洪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在消除河道安全隐患后,该院又将助企发展作为重点,做好助企纾困“后半篇文章”。一方面,检察院联合水利部门、属地政府对涉案企业进行释法说理,建议完善软硬件设施,并依据检察建议等法律文书向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申请行政许可手续,促使企业合规合法经营;另一方面,检察院向县委、县政府建议邀请水利部淮河水利委员会专家到场指导整改工作,就“加快固始沿淮河经济园区建设”,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持,营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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