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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报案被性侵后跳水库自杀”,警方发现新证据已立案

今年8月,红星新闻报道了一起“女子报案被性侵后跳水库自杀”的案件。日前,记者从女子家属和海南文昌公安局处了解到,该局“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现已立案侦查。

▲警方立案告知书

▲警方立案告知书

2023年7月23日中午,文昌市迈号镇的程先生和女儿回家发现了妻子义女士留下的遗书和钱包,后来还在家附近的水库中发现漂浮在水中的义女士。此前,义女士曾报案自己被性侵。

义女士家属此前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义女士夫妇在海南种植水果,程先生今年因意外腿受伤,义女士就接过了砍芭蕉等重活。7月15日,当地收水果的黄某某因收购芭蕉与义女士见面,但性侵了义女士。而在7月15日之前,黄某某和义女士曾因买卖芭蕉见过两次面,义女士均提出遭到对方性骚扰。

起初,义女士把三次见面发生的事情告诉家人。但义女士的家人发现她不对劲,7月17日,黄某某提着礼物并带着一些现金到义女士家中,在对方言语中,程先生才知道不只是性骚扰那么简单,还有发生关系的情节。

▲事发的小屋

▲事发的小屋

7月17日报案后,义女士去当地派出所做了第一次笔录。7月22日,程先生陪着妻子去做了第二次笔录,他们的女儿小程也被警方通知7月23日回当地做笔录。7月23日上午,程先生陪女儿去派出所做笔录,义女士独自在家。

据程先生讲述,当天中午父女俩回家后,发现家里大门上了锁,义女士留下了一封遗书和一些现金。遗书中,她提到自己没有想到会被强奸,因为自己“不懂法,把嫌犯的犯罪罪证也弄丢了”,她觉得对不起这个家庭。此后,程先生和小程在家附近的水库中找到了已经去世的义女士。

▲义女生生前生活照

▲义女生生前生活照

程先生称,事情发生后妻子下体流血,他曾将报警前妻子的一条内裤作为物证交给警察。

8月11日文昌市公安局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义女士报案被强奸,该局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决定不予立案。此后,义女士家人申请复议。

8月26日,文昌市公安局发布消息称,该局已受理死者家属的刑事复议申请,已抽调精干警力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复查,复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9月18日,红星新闻记者从程先生处了解到,9月6日,他收到的文昌市公安局的《刑事复议决定书》,该《决定书》显示,经审查,认为由于出现新的证据,撤销原认定证据不足的决定。后文昌市公安局出具的《立案告知书》显示,“黄某某强奸案”一案,经查,该局决定不予立案后又发现新的证据,现已立案侦查。

文昌市公安局的一名工作人员也向红星新闻记者确认,该案已立案。

小程得知这一消息后表示,母亲义女士人已离世,这对于家属而言还是“太晚了”,就算之后官司打赢了,对家属而言都算是“输了”。小程还提到,8月底警方又重新去案发现场搜集证据,家属也提交了包括7月15日黄某某给义女士喝的菊花茶瓶子等新证据。

程先生提到,他从警方处得知该案立案后,已于9月6日将义女士安葬。他也一直想念着义女士,“我心目中,老婆谁也代替不了,是最重要的。”他还记得在妻子去世的前几天,妻子给他剪指甲,十指指甲都修剪得刚刚好。

红星新闻记者陈卿媛

此前报道

警方受理“女子报案被性侵未获立案”刑事复议,已开展全面复查当事人遗书称“不懂用法律保护自己”

2023年7月23日中午,程先生陪女儿在公安处做完笔录。因为一直联系不上妻子义女士,他和女儿小程在海南文昌市迈号镇水北三排坡村的家附近,四处寻找义女士。直到走到一个水库附近,程先生看到水中央漂浮着一个人,那人的衣服正是妻子早上穿的那件……他跳进水里,游到妻子旁边,当时妻子身体已经僵硬。

程先生称,义女士去世前,出门时锁了家门,也将一些现金和她的遗书锁在房里。遗书中,她提到自己没有想到会被强奸,因为自己“不懂法,把嫌犯的犯罪罪证也弄丢了”,她觉得自己对不起这个家庭。在这之前,她指控强奸自己的男人黄某某曾到她家,提出给她1万元精神补偿想了结此事。

2023年8月11日,文昌市公安局给已离世的义女士下达《不予立案通知书》,告知她7月17日控告自己被强奸案,该局审查后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决定不予立案。小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家属不服警方不予立案的决定,已申请复议。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黄某某,但一直无法联系上。

8月26日,文昌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该局已受理死者家属的刑事复议申请。目前已抽调精干警力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复查,复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文昌市公安局回应此事

▲文昌市公安局回应此事

当事人生前讲述:

自称前后三次被骚扰、侵害

案发前,义女士的小家庭苦日子似乎已经熬出头了。现在,这个没了义女士的家庭,又陷入悲愤之中。

程先生是湖南永州人,妻子今年40多岁,他和妻子育有一儿一女,夫妻在海南种植水果已多年。2015年2月,他们的儿子因长期面色苍白、乏力,前往医院治疗,被确诊患有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夫妻二人花光了积蓄为儿子治病,长期劳累也使他们身体落下一些病根。小程因为弟弟生病,选择上学费便宜还有补助的职业学校,后来也上了大专。

他们一家人在迈号镇一处地里种水果。之前一个老乡在当地种水果,后来不种了,转让给了程家。旧住处因为台风损坏,变得破败也不通电,他们一家人搬到接手的老乡的住处居住,两个住处距离三四公里。

“儿子生病的时候,我自己也生病,这么难的日子都熬过来了。”义女士在遗书中提到,家里现在没有欠他人的钱,存款和借出去的钱加起来差不多有20万元。小程提到,她打工存了一些积蓄,还通过了专升本,已经拿到录取通知书,正准备上学。这个家庭一切都向着好的方向在发展。

一个多月前,程先生砍芭蕉时伤了腿,这让他无法继续干重活。地里的芭蕉渐渐成熟,为了不影响收入,义女士不得不从丈夫那里接过砍芭蕉的重活。

按照程先生的说法:镇上收水果的黄某某看上去50多岁,孩子都已成家。程先生以往跟黄某某接触不多,只有过几次交易,每次交易都在之前生活的地方附近芭蕉林砍芭蕉卖,一次收入300元左右。而义女士生前告诉丈夫,丈夫受伤后她3次砍芭蕉卖给黄某某,3次都遭到黄某某不同程度的侵害。

据义女士家属讲述:在7月15日案发前,义女士和黄某某两次因为买卖芭蕉的事情见面。义女士家属称义女士生前说,第一次见面时黄某某就抱了她,口头上对义女士说,做农活很辛苦,可以和他发生关系,黄某某会在经济上给她好处。义女士当时就明确拒绝,说自己不是那种人。第二次见面时,黄某某强行把义女士抱到义女士夫妻曾经居住、现在用来避雨歇脚的房间里吻她,摸她胸部,她当时极力反抗并挣脱离开了。

程先生回忆,妻子第二次与黄某某见面后,夜里他发现妻子膝盖上方大腿处,有一块鹅蛋大小的红色伤口。他当时问怎么回事,妻子回答是不小心刮到的。7月17日,“才知道那个伤口是妻子反抗时受伤的。”

芭蕉熟了,7月份台风频发,影响着生计。7月14日,义女士和黄某某约定7月15日下午砍芭蕉卖。按照义女士家属的说法,7月15日下午两人见面后,黄某某给义女士喝过一瓶菊花茶,砍芭蕉时下了雨,在芭蕉买卖结束后,义女士当时觉得肚子不舒服,身上也被淋湿了,如果返回现在的住处,需要骑电动车行驶三四公里,她就留在原来的住处休息。

按照义女士家属的说法,黄某某先是离开了,后来又折返了回去,进屋强奸了义女士。他临走前,丢了150元到房内。

▲事发的小屋

▲事发的小屋

程先生记得,那天下午5点多妻子开车回家时,在家门口小坡上摔了3次,此后一直闷闷不乐,不太对劲。她当时没告诉丈夫她与黄某某发生的事,回家之后洗了澡。

遗书称自己“太胆小”

报案被强奸未获立案,家人申请复议

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7月16日,他去之前的住处喂鸡。打开门发现房间变得很乱,纸巾也全部湿了,被使用过。程先生问妻子,妻子起初不敢说,后来才提到黄某某,并说“黄某某对她说自己在当地有‘后台’”,她很害怕。程先生把家里的情况告诉了在海口打暑假工的女儿小程。小程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她与母亲电话沟通中,母亲一直哭。多次询问后,母亲才提到她被黄某某骚扰的事情,但没有提发生关系。

程先生称,他第一次听说这个事情后,就说妻子太傻,为什么这么久都不给家人说清楚,他说自己也不会怪她。妻子则说,她知道丈夫脾气比较暴躁,担心丈夫去伤害他人,而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她不想这个家庭受到影响。

程先生说,7月17日,黄某某提着礼物并带着一些现金到自己家。在对方言语中,他才知道不只是性骚扰那么简单,还有发生关系的情节。

小程得知黄某某上门后,跟父亲打了电话。小程提供的电话录音中,程先生说他要报警,黄某某则结结巴巴地说,“我给你一万五现金,就什么没有发生过了。”义女士当时情绪很激动,表示不想跟黄某某说,只想保护好自己的家庭。她之前是担心自己家庭遭殃,才没跟老公说。小程在电话里坚持表示需要报警解决此事,黄某某则一直想给钱了结此事,还曾微信转账给程先生4000元,但程先生没有收。

程先生告诉红星新闻记者,7月17日他报警后警察来到他家之前,黄某某曾写下一张字条,写的内容已经记不太清楚,大意是“本人与义女士发生关系,赔偿义女士精神损失费1万元”,黄某某当时还在字条上签了名字。他们没有收这笔钱,警方到他家后,将那张字条作为证据带走了。

关于程先生所说“警方取走字条”一事,以及当时是何方出警?就此问题,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文昌市公安局,对方并未予以回应。相关办案民警的电话也未能接通。

义女士在当地医院看病的病历显示:7月17日,义女士主诉她在7月15日下午3点被强暴后出现少许血性分泌物。医院诊断为“嫌疑强奸和诱奸后接受的检查和观察”。程先生7月16日发现被用的纸巾,按义女士的说法,是她被强奸后出血,用了很多纸巾擦拭。而黄某某的说法是,他在砍芭蕉期间手被划破,就用了一些纸巾。

7月17日报案后,义女士去当地派出所做了第一次笔录。小程称,7月18日,黄某某和他家人曾开车去程先生家,想带他们前往派出所和解,但最终没有进派出所,也没有和解。

7月18日下午,小程闻讯利用自己轮班的休息时间,从海口坐车回家。小程记得,回家后妈妈一直哭。妈妈原本比较胖,一下子就瘦了,憔悴了很多。因为休息时间有限,小程当天就回海口赶着上夜班了。7月19日早上5点左右,义女士开始自言自语、絮絮叨叨,不知她在说什么。

7月22日,程先生陪着妻子去做了第二次笔录,小程也被警方通知7月23日回当地做笔录。7月23日上午,她乘坐公交回文昌市,顺路去了派出所。程先生提出夫妻两人一起去派出所陪女儿,但义女士说她累了,想在家休息。程先生没有发现妻子有特别的异常,就先离开家去陪女儿。小程记得,7月23日9点半左右,她给母亲打过一个电话,但没人接听,后来打了好几个电话也无人接听。等她做完笔录中午12点多回家时,发现家里大门上着锁。他们进门后发现义女士将现金等物品放在床上,还有手写的一封遗书。

这封遗书中,义女士首先说自己对不起家人,让家人受到很大的伤害,她原本只想平平安安好好过日子。眼见着一家人熬过了苦日子,没想到发生了这样的事,她“百口莫辩”。“如果不是你弄伤脚,我也不会去砍芭蕉,就不会给坏人有机会。”

遗书中,义女士恨自己太胆小,“我恨自己不懂得用法律保护自己,现在这样我不懂法律,把罪证也弄没了。”她在遗书中提到,自己做笔录时头很痛,要崩溃了。7月15日的过程她记不太清楚了,“反抗不反抗的意思不明白。如果反抗要像你们说的抓伤,抓扯烂衣服这些没有,我害怕他打我,弄我的家人,因为他说他在外面打架人家都怕他……我的口供只说推了他,说不要搞,这算不算反抗?”她还提到,自己之所以选择离开,是不知道怎么做才会让家人少受一些伤害,也希望坏人受到法律的制裁,并嘱咐家人照顾她的父母。

程先生和小程分头漫山遍野地寻找义女士。最后,程先生在一个水库中央看到了妻子早上穿的衣服……他把妻子捞到岸边,当时义女士身体已经僵硬。小程听到父亲的哭声赶了过来,看到了母亲的遗体。义女士永远离开了她生前想守护的那个家。

程先生称,事情发生后妻子下体流血,他曾将报警前妻子的一条内裤作为物证交给警察。据他讲述,7月17日报警时,他只看到警方到案发那个小屋拍照,没有取物证,“是妻子去世一周左右才再次进小屋调取物证的。”

8月11日文昌市公安局向义女士出具的《不予立案通知书》显示,义女士报案被强奸,该局经审查认为现有证据不能证实有犯罪事实的发生,决定不予立案。这让义女士家人不服,他们已申请复议。

▲不予立案决定

▲不予立案决定

8月25日,红星新闻记者致电文昌市公安局询问相关情况,但截至发稿该局未作任何回复。红星新闻记者致电黄某某,但一直无法联系上。

8月26日,文昌市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该局已受理死者家属的刑事复议申请。目前已抽调精干警力成立联合调查组,开展全面复查,复查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

红星新闻记者陈卿媛

责任编辑:刘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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